2月13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黄祥青院长、汤黎明副院长、澹台仁毅副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通过互联网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案件,以此带动该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庭审工作。
一天之内,三位院领导三场互联网庭审
“检察员、上诉人、辩护人,现在的网络信号是否稳定?是否能够看清合议庭、书记员及对方的现场画面,是否能够听清各方的现场语音?”
“可以。”“稳定、清楚。”“没问题。”
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由黄祥青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通过互联网审理的一起涉非法开设赌场刑事二审案件正式开庭。
合议庭成员面前,是70英寸的电子大屏,屏幕上同时显示检察员、上诉人、辩护人、审判席各方画面,并根据发言情况将主画面即时进行切换,屏幕显示的各地场景清晰可见,语音功放功能良好,线上交流顺畅。整个庭审过程程序完备、进展顺利。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经休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宣判。庭审结束后,检察员、上诉人、辩护人通过电子终端设备查看了完整的笔录,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笔录”按钮,进行电子签名。
与此同时,在上海一中院另外两个法庭里,也在进行互联网庭审,分别是该院汤黎明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一起涉广告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案件,以及澹台仁毅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起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刑事再审案件,该刑事再审案件经休庭评议后亦当庭宣判。一天之内,上海一中院三位院领导均进行互联网公开庭审,为该院后续全面开展互联网庭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该院部分业务庭庭长、审判长近期亦已开始尝试互联网庭审。
多措并举,互联网庭审从“盆栽”到“苗圃”
互联网庭审,是应对此次疫情的特殊举措,但却不是上海一中院的第一次尝试。早在两年前,上海一中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就率先尝试进行互联网庭审,昨天(2月12日)上午,该院还率先联合检察机关、看守所等尝试开展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通过不断尝试,上海一中院在互联网庭审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线上庭审技术也经历了更新迭代,如实现了当事人身份线上验证的技术升级等,为互联网庭审从盆栽到苗圃创造了有力条件。
为全面推行互联网庭审工作,上海一中院在总结两年来互联网庭审经验基础上推出多项举措:
首先,规则先行。出台《互联网法庭使用指南(暂行)》,明确互联网庭审的适用情形、技术保障及具体工作流程等内容,确保互联网庭审的安全性、规范性。其次,技术保障。增加互联网法庭数量,目前共有11个法庭可以开展互联网庭审,确保每个审判业务庭拥有一个专属互联网法庭。加强对法官、书记员等互联网庭审培训指导,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实时在线,做好技术支撑。第三,激励引领。通过院庭长等带头开展互联网庭审、每周统计通报、纳入绩效考核加分项目等,激励法官开展互联网庭审工作。第四,协作沟通。向上海律协发出推行互联网庭审的倡议,并得到上海律协的大力支持。与检察机关、看守所等部门加强沟通和技术对接,实现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上海一中院的互联网庭审经历两年多的摸索实践,是从“盆栽”到“苗圃”的过程。上海一中院将充分运用司法科学技术,加大互联网庭审探索,完善机制,实现司法为民便民的同时确保庭审规范性、安全性,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的权益。疫情是暂时的,但是互联网庭审是长期的,是发展趋势,上海一中院愿意在这方面努力做好先行者,开展更多尝试,更好地做好审判工作。
作者:何易 王蕾
编辑:单颖文
责任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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