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徐汇法院首起在线调解在远程调解室开展。在一起销售合同纠纷中,原告代理人外地返沪后居家观察、被告法定代表人身在武汉,法院采用远程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本案中,原告某贸易公司为被告某材料公司供应商,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由原告销售食品包装材料给被告,但在2019年5月合同期满后,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额货款,拖欠金额为286万余元。
在调解中,被告表示,被告公司主要为餐饮企业提供包装盒,因受疫情影响,大量餐饮门店停止营业,造成春节期间经营惨淡。同时,公司主要代工厂皆在武汉、温州,因管控原因目前尚无法确定年后复工时间,经营被迫停止,无力支付货款。
原告认为,原告公司也受疫情影响,目前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希望被告能够一次性支付所有金额。
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法官组织双方对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每期还款金额、利息支付方式和违约处理方式进行多轮协商,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同意将286万货款平均分摊到2020年5月至12月每月支付,并将16万元利息分别于8月份、12月份各支付8万元。
作者:周渊
图片:徐汇法院提供
编辑:单颖文
责任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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