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帮忙装修的朋友竟是“阿扎里”,不光骗走了装修款,还借朋友身份证借网贷,编造一系列名目进行诈骗。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2014年初,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持上海市区口音男子“小余”,将位于奉贤区西渡街道的房子出租给他,两人逐渐成为朋友,2016年底还合伙开了饭店。2017年初,两人聊天时陈某说自己房子需要装修,但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小余主动提出帮忙。不久后他选了一家装修公司提供方案,陈某看后很放心,遂将装修手续、签订合同等事宜全权交予小余,需要付款时知会自己转账。
转眼到了2018年5月,陈某一共给小余转账约16万元,但装修却仍未完工,陈某便自行到装修公司询问。一问才知,小余签订的装修合同是7.7万元,并非他告诉自己的12万元,同时小余只付了5万多元,尚有2万多元未付款。惊讶的陈先生找到小余对峙,小余解释因家中有事,已经钱花掉表示会慢慢把钱还上,随即拿出3000元现金给装修公司。陈某出于对小余的信任便不再追究,自己付了2万元装修款。然而第二天,小余便不告而别。
2018年8月中旬,陈某接到一家网络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经细问,他才知道账户名为小余,但使用了陈某身份证注册并贷款1.5万元,还关联了一张自己从未办过的银行卡。陈某微信联系小余质问此事,小余表示以后会还款,但拒绝面谈。陈某无奈,后来他和朋友交流发现,小余不仅骗走自己的钱,还以装修饭店、家里有事急用等名目骗了其他几位朋友,他们决定一起找小余。
2019年5月,凭着之前的印象,他们找到小余户籍地,惊讶地发现他们认识的“小余”并非本人。陈某等人立即到派出所报案,经过侦查,2019年12月25日,民警在奉贤区某住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王某偶然知道了余某的身份信息,便以余某的身份在西渡地区交友活动,取得陈某等人信任,进而诈骗钱款用于还债。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姓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多名公民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作者:周渊 孙晓光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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