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各个工地上,一股大干快上的建设热浪扑面而来。为了进一步筑牢“防疫墙”,为安全复工复产再添一道“保险”。市卫健委、市住建委联合印发通知《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落实职业健康有关措施的通知》,并于今天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中国上海”发布。
通知明确,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积极为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提供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促进等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督促指导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可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便民服务”-“服务机构”栏目查询)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全面开展正常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允许建筑施工企业延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疫情结束后可在6个月内组织完成),保障劳动者及时返岗上岗,满足企业迫切用工需求。
▲部分机构列表
防治职业病也是管理重点。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防噪声、防尘、防毒、防高温低温、防辐射及个体防护的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要求责任主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掌握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职业病防治等情况,对国家及本市重大工程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和整改;对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导致不良后果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作者:史博臻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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