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中英文版《2019年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同时公布了“2019年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发现,去年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比如,伴随着网络直播、手机快修、海外代购等新业态,“直播带货”“以修带售”等新犯罪模式出现。销假途径从以往小商铺、网店等逐步扩展到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代购、直播等社交娱乐平台。再如,侵犯汇编作品等新型案件的出现,由于汇编作品受刑法保护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本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被侵权案,将具有编排独创性的汇编作品纳入刑法保护范畴,契合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全面化、严密化的趋势。还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案发行业集中,信息科技、机械制造领域占比超八成,被侵犯的商业秘密内容集中于机械图纸、软件代码等技术信息。侵权主体以直接负责商业秘密的研发或管理的内部人员为主。
据悉,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22件2092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43件959人,审查起诉案件479件1133人。其中,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如办理本市首例微信外挂软件侵犯著作权案,以及利用深度链接、解析工具等新技术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就案件类型来看,商标类案件在2019年全市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量中占比较大,占90.13%。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245件648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5件87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7件28人;侵犯著作权罪66件192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8件9人。全年无假冒专利罪案件。
从案件特点来看,手法专业智能化持续上升,制假售假案件中假冒商品仿真程度逐渐提高,侵权商品实行拆分发货、货标分离,加大侦查难度。侵犯著作权行为人往往在原作上二次修改、设计或者迭代开发,或对侵权产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更具隐蔽性、迷惑性。网络化趋势明显,行为人多运用深度链接、视频解析、转码、爬虫等专业技术工具、技术手段实施侵权。而且,涉案领域逐步扩大渗透。被侵权商标从常见的名烟名酒、奢侈品牌,逐步扩大到包括日化用品、电子产品、五金建材、汽车配件、工业原料等民生工业用品领域,价格低廉但利润高、需求大的商品被假冒的情况也日益严重。著作权侵权对象从传统图书作品、美术作品,扩散到影视作品、网络图书作品、汇编作品等,并逐步覆盖《著作权法》所列各类著作权,涉及盗版视频网站的侵权案件也不断出现,逾侵犯著作权案件总数三分之一。商业秘密侵权不局限于技术秘密,拓展到能为权利人带来市场竞争优势的经营信息。另外,犯罪组织架构精细化规模化。传统摊贩式经营逐步减少,犯罪模式向公司化发展,侵权环节分工精细。单位侵权主体利用企业运作模式,更迅速、有规模地实施侵权行为,犯罪波及面更广泛、后果更严重,增加了监管和查处难度。
对此,本市检察机关对重大有影响、新类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打击犯罪。如及时介入“零口供”侵犯商业秘密案,就相关技术信息来源、保密措施、泄密过程、保密义务、损害后果等,提出较为详尽的侦查建议,形成完整证据体系,并及时准确追诉涉案公司及其经营负责人。同时,公安、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犯罪的“源头治理”,将打击重点向上游犯罪倾斜,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盗版产业链,出现多起案值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案件。在商标类犯罪中,作为规制上游制假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在2019年案件数量达到245件,占比提高至24.2%。
此外,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比例为41.66%,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通过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推动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偿比例,共有87名被告人在捕诉环节主动退赔人民币近2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同比增长32.8倍。权利人获赔的情况不再局限于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案件,商标类案件权利人获赔数量、金额明显增长。罚金适用率及罚金数额均有明显提高。2019年已生效裁判均为有罪判决,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含3年)占比为8.91%,罚金刑适用率为95.54%,平均罚金数额18.1万元,同比增长91.5%。已出现判处禁止令或实行职业禁止案件,如被告人长期经营多个视频网站、利用解析技术侵犯著作权,判处其在5年缓刑期间禁止从事视频网站经营,加大惩戒力度,遏制其再犯可能性。
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推出了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建立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在首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深化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统一平台应用,畅通权利人控告申诉、举报、查询办案进程等渠道;市检察院在第三分院设立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系全国检察机关首家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性实践研究基地。
作者:单颖文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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