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按下“加速键”,长宁区委、区政府近日发布《长宁区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围绕实施重点人才工程、打造国际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提升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能级、搭建科技创新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推出20条创新举措,为长宁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区域人才优势。
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是长宁区“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若干意见》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人才一体化建设以及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打响“四大品牌”以及虹桥商务区打造国际开放枢纽战略部署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全球视野、精准施策、制度创新”原则,更加突出“人才发展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高端引领与整体开发协调推进、企业和市场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政策优惠和制度创新协同驱动”。
围绕长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若干意见》注重分类施策,统筹兼顾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各个环节,实施针对高峰人才、产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青年人才的专项扶持政策,政策针对性更强、普惠性更高。比如,实施高峰人才支持计划,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长宁产业发展导向的国际国内一流高峰人才或团队实施量身定制、个性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激励计划,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设立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对企业引进的硕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一定激励补贴;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用于青年人才的引进储备、实习实践、培养使用等方面工作。
《若干意见》还聚焦长宁人才工作当前的瓶颈难点问题,更加注重以制度创新推动形成人才竞争优势。比如:改革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政策重点扶持企业目录,并注重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纳入目录。在卫健系统着力突破职称瓶颈,试点在系统内统筹设置和使用中高级职称;在教育系统着力突破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支持教育系统设置特设岗位,以项目化、聘任制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相关经费从人才资金支出,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提出“打造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发挥长宁国际化城区优势,《若干意见》中明确了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首站、深化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优化海外人才宜居宜业环境等4项举措。
此外,《若干意见》还注重市场导向,以更加开放的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其中首次提出加快长宁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制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大力引进和集聚一批知名人力资源企业和新兴业态人才服务机构,共同打造更加市场化、专业化、高品质的人才服务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瞄准需求导向,将实施更加精准、精细、精品的人才服务,以更高效率服务人才创新创业。具体而言,将继续打响“虹桥人才荟”服务品牌,今年将在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的园区、楼宇建设约40家“虹桥人才荟”服务站点,实现人事人才业务就近就便办理。“长宁虹桥人才荟”微信公众号也将打造成具备政策查询、信息发布、服务预约、进度查询等功能的一站式掌上移动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一对一”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对人才服务需求“一口受理、专人专办”;还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额度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同时积极拓宽人才公寓筹措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社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人才公寓配套服务,未来三年预计将提供人才公寓1000套左右。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若干意见》20条创新举措,长宁区还配套出台了《长宁区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扶持计划》、《长宁区优秀青年人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长宁区支持校企合作人才共育项目》、《长宁区支持鼓励和促进博士后研发工作》、《长宁区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长宁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才引智则》等31项实施细则。
作者:周渊
题图:视觉中国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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