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市民注意啦!市房管局局长王桢今天在“2020上海民生访谈”节目中表示,本市户籍第八批次、非沪籍第二批次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6月初分批启动。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是上海首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俗来讲是指家庭与政府各按一定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自2010年启动试点以来,已连续5次放宽本市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开展了7个批次申请供应工作,受益家庭规模稳步扩大。2018年,上海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将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有序纳入保障范围。 截至2020年5月底,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今年预计新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签约1.7万套以上,累计将达到13万套。
根据本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自2020年6月起分批启动本市居民第八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今年准入标准,本市居民为: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可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4)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非沪籍家庭准入标准为: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在本市无住房;已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3)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与户籍居民家庭相同。
本市居民家庭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非沪籍家庭在单位注册地申请。预计各区申请受理工作将于8月底前结束。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关注一下所在区的受理时间,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市房管局表示,在新一批次申请供应工作中将更加便民利民。一是精简申请材料。根据本市“一网通办”要求,推动各受理单位开展试点,对能够通过信息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资料,不再需要申请家庭提交。二是缩短供应周期。力争较大幅度提高审核效率,缩短申请供应各环节用时,计划于年底前部分区就能开展摇号、选房和签约工作。
作者:史博臻
编辑:张晓鸣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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