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根据检测系统采集的信息,对2家涉嫌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的企业开展立案调查。
6月16日起,本市123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对货运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自动检测、抓拍,截至6月22日,共检测车辆97.3万余辆次,其中734辆次涉嫌超限运输。
下午13时30分,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九大队根据6月16日全市123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提供的超限检测数据,对一家名叫“上海大宝储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现场,执法人员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出示了三张检测系统抓拍的照片和一段车辆行驶视频。据照片和视频显示:6月16日零时35分,一辆车牌号为沪DD2052的红色货运车辆,途径G1503嘉松北路收费站。车辆轴数为四轴,车货总质量:38.15吨,超限量:2.15吨,超限率:5.98%。在三张照片和一段视频佐证下,企业相关负责人承认当晚确实由公司驾驶员王华(化名)驾驶牌号为沪DD2052的车辆,送货途径G1503嘉松北路收费站。
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并加强对企业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驾驶员合法运输,杜绝超限。
随后,执法人员对上海宣畅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沪DP7478车辆也进行了立案调查。据悉,该车辆于6月16日8时45分途经G2京沪高速花桥绿地大道收费站,车辆轴数4轴,车货总质量38.75吨,超限2.75吨,超限率7.64%。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上述两家企业均将面临2千元的罚款。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对于被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和相关企业,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还将采取“一超四罚”和信用惩戒的措施。
“一超四罚”
1.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2.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4.货运场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张晓鸣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唐玮婕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