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徐汇法院对两起涉毒品案进行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家道中落“被迫”吸毒
现年38岁的张某,原本过着幸福富足的生活。由于父亲生意失败,张某自暴自弃意图通过毒品麻痹自己。2003年,大学毕业的张某开始吸毒,并一发不可收拾。毒品摧残了张某的身体,让他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老婆也因此与他离婚,12岁的独子没有得到父亲的关爱,反而担当起照顾父亲的角色。
因为吸毒,张某先后被法院判刑两次,但均因患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疾病,依法监外执行。最近一次在2019年12月,张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罚金一万八千元。
判决宣告后数日,不思悔改的张某仍期望通过吸毒缓解心脏病,他再度从他人处购买名为“麻果”的毒品,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徐汇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至上海徐汇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明知系毒品而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40余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张某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张某有坦白情节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张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尚未开始执行之时又犯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最终,根据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前罪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万三千元。
淘宝店主“兼职”贩毒
蓝某今年34岁,是一家淘宝店店主,在淘宝网上专营成人用品。因生意不佳,蓝某动起了歪脑筋,在网上卖起了名为“0号胶囊”的毒品。
据蓝某交代,他以35元-55元一粒的进价从淘宝网上进货,再以65元-80元不等卖出。2019年2月,微店店主崔某收到某客户购买1粒“0号胶囊”的订单,崔某转而向蓝某购买,后蓝某化名“周海”,将毒品从广西邮寄至上海。经检测,该粒0号胶囊中含有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成分。同年3月,蓝某在广西南宁被民警抓获,到案后蓝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徐汇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蓝某院提起公诉,并认定蓝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涉案毒品已被收缴、未流入社会,可以从轻处罚。上海徐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蓝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作者:周渊 张超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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