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举行《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根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9月,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60周岁以上老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144件16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00人,案件较往年呈现上升趋势。
《白皮书》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轻罪轻刑案件居多、屡判屡犯现象凸显、认罪认罚比例较高三大特点。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占被判刑老年人总人数的88%;老年人犯罪的前科率达33%,明显高于同期全年龄普通刑事案件的前科率,老年犯罪嫌疑人普遍认罪早、翻供少,本院办理的老年人认罪认罚案件,仅一起因对赃物数量发生辩解当庭翻供。
静安区检察院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在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时,在实体处置上,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当严则严”。对于主观恶性大、罪行严重或前科多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充分履行逮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惩治、严以执行;另一方面,“该宽则宽”。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原则,依法运用好不捕、不诉、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缓刑等检察职能,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共决定相对不起诉10人。
在程序适用上,推进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分道、提速增效,不断降低“案件比”。一方面,对老年人认罪的轻微犯罪案件,从快从简,对老年人举报、控告、申诉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另一方面,对涉老疑难复杂案件,坚持繁案精办。
根据《白皮书》显示,在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中,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退化、反应相对迟钝,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较弱,专门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的侵财类案件较为常见,其中涉嫌的主要为盗窃罪和诈骗类犯罪。据统计,同时期老年被害人案件有109件,其中盗窃31件、诈骗类52件。涉老盗窃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居家看护机会窃取老年人财物案件时有发生;涉老诈骗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多利用老年人贪图小利、注重养生等心理特点和缺乏身心关爱的现状,以购买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犯罪手段花样繁多,部分案件犯罪金额较高,个别甚至高达上百万元。
静安区检察院在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时,也对老年被害人给予从执法方式、心理关怀到司法救助等全方位的保护:对年龄较大、居住较远、行动不便的被害人主动上门询问,调查时不开警车、不着制服,保护隐私、降低影响;对于犯罪导致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的老年人,积极对接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减少心理创伤;对于因刑事案件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互通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赡养、继承、医疗等侵犯老年人基本权益问题突出的案件,积极对接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检察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张晓鸣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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