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松的长篇小说《故乡》是一部书写乡土的作品,作者借助米村这个极其微小的地方,深刻展现了中国乡村30余年来的变迁。作品着笔于代、陈、张、段四家,涵盖了中国几乎所有样貌的乡村人物,有着近乎白描般的自然、真实、冷静、细微。小说将社会的巨大变革嵌入普通个体的日子中去,家长里短与时代裂变交相辉映,历史的大潮起起伏伏,人们的生活状态却亘古不变,不管面对怎样的社会变迁,有很多东西一直传承了下来。由于时间跨度大、人物众多、描写细致入微,《故乡》被批评家誉为“一部厚重的乡村编年史”,“中国乡土社会的‘清明上河图’”。
近年来,大部头的历史作品成为小说书写的热点,不少小说热衷于史诗书写,时间跨度动辄三四十年,甚至百余年,比如刘醒龙的《黄冈密卷》、关仁山的《大地长歌》、何顿的《幸福街》等,百科全书式的小说成为常态。《故乡》亦是如此,林林总总,包罗万象,反映了一种生活的总体性。但是《故乡》有意识地避开了那种刻意的强塞,不猎奇,也不有意制造矛盾冲突,而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故乡》很好地将东北乡土风貌呈现出来,景物本身也是有灵魂的,是主人公之一。地域性是其鲜明的特征,比如语言的地域性在小说中就很明显,随处可见歇后语和方言;小说中偏方治病的书写,也是源于东北的地域性特征。但是,鲜明的地域性其实也反映了很多共通的东西,东北或者米村是整个乡土中国的缩影。作家将人物的命运不露声色地描绘于纸上,个中滋味读者在字里行间能体会得到,而非一种外在的强加。
小说细节的刻画十分到位,比如蒸狸猫的描写、关于肉的记忆、偷集体的稻子互骂的场景,都极为形象生动。人物塑造方面,出场人物众多,小说开篇关于人物的介绍有名有姓的就多达几十位,除了几大家族的主要人物,还有章宝福、邓大屁股、刘歪脖子、狗女、大麻子等。描写人物的笔墨有多寡,但是作者的感情倾注似乎没有差异,更切合作者书写芸芸众生的主题。人性刻画方面也极为冷静客观,每位个体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作者将人性的复杂与本真平铺在纸上,没有掩饰,也没有夸张,将其原貌呈现。
乡土书写免不了关于现代性问题的探讨和城市化的反思,作者对此也有涉及,但并没有过多的宏观大论,而是将小人物的生活如实反映出来。“他们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生存,繁衍,死亡,走出去,又回来,一代一代,就那么活着”,生生不息,绵延不绝。随着文字的流淌,人物、景物就这么跟随着时间前行,没有铺垫,没有高潮,也没有消退。有意思的是,小说的首尾有一种对比和呼应,这种呼应也暗示了乡村的走向。到最后,老一辈的人几乎都已不在人世,在老人的眼中,无论是地里的庄稼还是社会的风俗,都大不如前了,似乎有一种批判或惋惜的意味。但小说最独特的价值不是现代性之类的反思,不是对历史的深描,而是对生命坚韧的讴歌,对人本身的讴歌,回归到“文学就是人学”这一原点。就连人们对待历史的态度也只是一种很自然的平和心,比如“瞎宋”宋卫东是历史的遗留物,但是他并没有对自己的命运心生厌恶,泰然面对大家的各种玩笑,而人们也没有对这样一个外来人产生真正的嫌弃。
历史的进程带来的社会变迁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小说多次写到“变”的主题,很多时候可以说是剧变,比如包产到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城市化浪潮等,但是人们面对变化始终是一种泰然处之的心态。说乐观、豁达、坚韧也好,无动于衷也罢,以不变应万变是这块土地上人们的普遍心态。
在《故乡》中,既有历史的经验,也有感情的召唤,作者写出了史性和诗性,更写出了日常性和世俗性,写出了生活的本来面目。余松穿行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用文字记录下历史的一帧帧原始画面,既有温馨的一面,也有极为残酷的一面。温馨和残酷,都是生活本身的色彩。
文学作品中关于东北的书写一向以生命的呐喊与坚韧为主旨,无论是萧红的《生死场》,还是迟子建的《伪满洲国》《白雪乌鸦》,都写出了东北这块土地上芸芸众生面对灾难的坚韧、面对死亡的强大生命力,展现出一种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而《故乡》是近期乡土书写的良篇佳作,既有对乡土的审视,也有非想象的和解,作者并没有简单地为逝去的乡村唱挽歌,而是超越了一般的苦难和批判书写,用文学长镜头将故乡的面貌真实呈现出来。时间是流动的,也是静止的,生命的呐喊在文字间流淌,这是属于东北的“活着”,也是属于整个中国的。
作者:刘小波
编辑:李伶
责任编辑:周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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