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2月25日,元宵节,国民政府首都南京。上午10时许,城南中华门外的雨花台刑场,四名五花大绑的“特殊”死囚被依法处决。说这些死囚身份“特殊”,是因为他们是当时震惊海内外的“民国第一越狱案”的几位参与者。
1936年5月30日早晨,国民政府军委会少校参谋熊子庄临出门收拾东西时忽然惊讶地发现:公文包里一份绝密文件不翼而飞了!
让熊子庄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心急如焚地跟傅成望商议如何侦破这起案件时,一份加急电报已经送到了蒋介石的案头:日本特务已经成功窃取了我军战略防御图纸,目前正在加紧翻译。
这份报告,是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主任徐恩曾从上海直接发给蒋介石侍从室的。蒋介石收到这份电报后,震惊之下,立刻召见有关人员查问。这一查问,马上查到了熊子庄头上。当天下午,熊子庄就被逮捕了。
蒋介石命令徐恩曾接手调查这个案件,要求把盗窃机密的日本特务逮捕,并且最好还能破获日特在南京的机关。三天后,一份情报送到了徐恩曾的案头:位于南京新街口的“大茂洋行”,实际上是日本华北驻屯军情报部派驻南京的一个专门负责指挥刺探我方军事情报的特务机关。
其机关长名叫松本二郎,是日本华北特务机关长松室孝郎中将的助手,军阶为陆军大佐。当天晚上11时许,松本二郎在一家饭店被当作“强奸犯”逮捕了。
松本二郎的被捕,令日本方面大为吃惊,他们派人来中国营救,松本二郎已被判刑15年。日本人得知后很生气,于是一场被日特机关称为“高级营救”的计划出笼了。
1936年7月29日,日本陆军省情报局主管对华谍报工作的副局长坂本义一郎少将主持召开“营救松本二郎方案研讨会”,会议决定由陆军省情报一处“鹰机关”机关长小野昭全权负责实施营救。
随后,小野昭根据情报,进行了详密的分析,决定收买中央军人监狱中的狱卒,暗中协助松本二郎进行越狱。他们营救的具体做法是:伪造一份法院法律文书,撤销之前的裁定让松本二郎出狱。
此外,他们还雇佣了一名艺名叫“红蔷薇”的舞女去勾引狱警李柏龄。“红蔷薇”人如其名,生得娇柔妩媚,身姿婀娜。美色面前,李柏龄果然乖乖就范,很快就与“红蔷薇”到了如胶似漆、难舍难分的程度了。
这时,“红蔷薇”突然提出要与情郎一起东渡日本,结为百年之好。美人的这一提议,李柏龄自是求之不得。但他担心两点:一是到了日本后的工作问题,二是眼下手头缺钱,别说安家费了,连路费都成问题。
李柏龄其时已经难以自拔了,不假思索地点了头。于是,通过“红蔷薇”牵线,李柏龄跟小野昭的助手见了面。双方议定:行动之前,日方先给李柏龄黄金30两及日本护照;事成之后,加付黄金20两,将李和“红蔷薇”安全送往日本,抵达后给予安排工作,并赠送住房一套。
1936年12月26日,这年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9时半,一辆挂着特种车辆牌照的吉普驶至中央军人监狱大门外,随后,车上下来两个男子,向岗哨出示了证件和公文,两人声称他们是南京地方法院的法官,奉命前来办理释放一名改判囚犯的公事。
值班狱政官鲁一城出来查验了来人出示的一应证件、公文后,打电话唤来了和他一起值班的书记员。书记员看了犯人名字后,就去找了副典狱长徐胜。那徐胜当然知晓是怎么回事,二话不说,提笔就批。就这样,日本间谍松本二郎被营救出狱了,不久逃回了日本。
1936年12月30日,何应钦的秘书得知了此事,告诉了何应钦,这起罕见的越狱案件很快就被捅了出来,由戴笠负责的复兴社特务处(军统前身)当天就知悉了该案。次日,戴笠直接向蒋介石报告了此事,蒋介石闻讯大怒,当场下令:严查严惩,不得姑息!
越狱案给捅出来后,李柏龄马上告假回了陕西,想避避风头。不曾想他前脚刚踏进家门,追捕人员后脚就到了。而舞女“红蔷薇”却始终未能将其缉拿归案,据说她已逃往东北了。
1937年2月8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特刑一庭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判处李柏龄、徐胜、鲁一城、牛阿孝四名案犯死刑。由于是最高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所以是终审判决,不得上诉。同年2月25日,该案四犯被执行枪决。
——摘选自《世纪风采》
作者:张玉生
编辑:周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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