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场 》
高原著
东方出版社出版
>>>1990年到1999年,是中国摇滚乐的黄金十年,“魔岩三杰”的影响力和传奇,崔健教父地位的奠定,都在这十年发生,而孕育这一切的土壤,是在北京,这是当时中国所有热爱艺术的年轻人的唯一选择。那十年,是北京文艺圈的“野生”年代,它自由、丰富、浪漫、奇幻,汇聚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灵魂,也写就了一篇又一篇传奇乐章。
高原,1972年出生于北京。作为摇滚圈知名女摄影师,高原这个名字具有一定的标志性。 她曾是出现在老狼 MV《恋恋风尘》中举着相机的的那位青涩女孩;她也曾是摇滚音乐界旗帜性、最年轻有为的摄影师。唐朝乐队的丁武是她拍摄的第一个摇滚人,面孔乐队是她拍摄的第一个摇滚乐队,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在当时魔岩文化的负责人张培仁的邀请下,她成为魔岩文化的官方摄影师。她的相机记录下了那些里程碑式的一幕幕,而她的人像摄影风格某种程度上定义了魔岩文化“中国火”所出品的系列经典华语摇滚专辑的视觉效果,尤其是《山河水》《艳阳天》等封面,让乐迷们爱不释手甚至奉为经典。
高原作为摇滚这些年的核心见证人和参与者,以摄影师的身份用影像记录下了当时的人和事,日常与炫目,颓废与热血,青春与真挚。本书以高原拍摄的百余张未曾披露过的珍贵照片为线索,穿插老狼、张楚、郑钧等人的口述和采访,用影像和文字,全面展现了中国摇滚乐不可复制也不会再有的传奇时代。她记录了那个时代的“北京故事”,也为我们了解20世纪90年代的都市,以及大批理想化青年的文艺生存状态提供了珍贵资料。
▲梁朝伟
▲周迅
自在生长(书摘)
高原
我和我爸都姓高,我的名字高原是他起的,因为我出生在贵州,那里都是大山。
我爸叫高飞,上世纪80年代影坛帅哥,无数阿姨的梦中情人。那时候还没有靠脸吃饭一说,长得帅也不是什么优势,不然老高同志一定会是第一届的颜值担当。他帅,可从来不以此为傲,有时候还爱自嘲。他爱玩儿,摩托车汽车钓鱼打猎,样样不落。他爱交朋友,哥们儿很多,需要帮助时他一定随叫随到、两肋插刀。
我乐观开朗的性格,大多与少年时期总和他一起以天地为床、自然为家的那些日子有关。
那时候官厅水库还可以下水游泳,我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组织朋友们去野营,大人们忙上忙下,孩子们只需要玩得开心、吃饱睡好,无忧无虑大概就是那会儿学会的。
他是那么爱我,让我一直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自在生长着。在“北二外”进修外贸英语的日子里,我从英汉词典里学了一句“fuck you”,当时词典的译文是“去你的”。我自然相信了,于是不知深浅地在英语对话练习时脱口而出。那会儿,全班同学默默地看着我被轰出教室,那个和我练对话的老师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班上有个小伙子,忘了是哪个机关单位派来进修的,他当时介绍自己是研究条形码的专家,但那些根本看不出所以然的黑白条条,和生活有什么关系呢?当时所有人都觉得他在说胡话,谁又能想到我们如今都沉浸在他的研究中呢?
80年代末,北京的年轻人中流行过很多新鲜事,从喇叭裤太阳镜那种华侨装扮、路边“茬琴”,一直到后来的摇滚乐、霹雳舞,好多事都处在萌芽状态。我弟高爽是总政大院的,他说院儿里有帮人会跳霹雳,我婶就跑去邻居邓讴歌家说:“讴歌他妈,我大侄女想看你儿子跳霹雳。”然后讴歌就出来了,花枝招展地给我跳了一段,后来我自然而然地和这个院儿里的讴歌、欧洋、周凤岭都认识了。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80年代末北京还流行过一阵健美操,我跟着朋友去月坛的“马华健美操班”办了卡。现在回想一下当时的人真是不讲究,来健美操班跳操的大姐阿姨们穿的都是绒裤秋裤,好像就是在那会儿,我认识了张炬的姐姐。
之后认识了张炬,才知道北京还有叫作“乐队”的物种。挺酷的,在认识他们之前,我只知道邓丽君。没过多久,我就在西单的一个歌厅里,看到了唐朝最早期的演出,印象到现在,已经变得模模糊糊的,只觉得他们像美国电影里的印第安人。我当时印象最深的一部片子就是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演的《与狼共舞》,片子里有个印第安人,头上戴着羽毛。我攒过几张他的照片,我当时就觉得丁武长得像这个人。
我自己在家的时候老看《鼹鼠的故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花仙子》,到了朋友家就听枪花、平克、Metallica、U2,聊摇滚乐。后来他们带着我去五道口买打口带,慢慢地就和这些人了熟起来,我发现这个圈子还挺大的,北京玩音乐的人比想象的要多。除了张炬家,我们还常常去李季家、去新疆村聚会吃饭,我第一次看黑豹的演出好像就是在外交人员大酒家,后来也常常揣着瓶啤酒往马克西姆里面混。有一天,我把长发的男朋友领回家,我爸问我要干吗,我说:“这是我男朋友,我想跟他好。”我爸说:“我打折你的腿。”
我爸为了给我找点事儿干,就安排我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摄影,当时摄影系还没成立,只有个摄影教研室。我进去的时候,韩子善老师正在给学生拍毕业作品,我和王磊就成了那里的第一批学生。老师倒有四个人,一三五给我们上课,二四六我们俩学生就出去拍照,只要有空,我们就能在暗房里泡一整天。其实当时我已经喜欢上摄影了,但是脑子里还没有这个概念,只会一门心思地拍照片,老丁、高旗、面孔他们都给我当过模特。1993年11月我毕业了,随后摄影系也成立了,第二年来了荣荣,第三年来的是卢广。我的师弟们日后都出息了。
1994年,我买了台尼康FM2,有三个镜头,那时觉得好贵,挣的那点钱都换成了设备。为了生活得好一点,我就在魔岩唱片找了一份工作。就这样,慢慢开始有人找我拍照片了,从乐队到流行歌手、明星、演员,拍了不少,但因为当时他们需要保存底片,所以有些照片拍完之后我倒是再也没见到过。也没留个底什么的,现在觉得那时的自己太不专业了。
后来,我这才意识到摄影变成了我的工作。90年代初期,摄影师一般都是机关单位的人,很少有像我这样干摄影的。那时候我拍的都是黑白照片,一是因为胶片便宜,二来也是因为我发现黑白照片更能突出人的生动。
拍人物挺好玩的,你得“赋予”他们一些情绪,抓到些歌迷、读者看得惯的表情。有些人很难拍,比如张楚,除了傻乐他就没什么表情,有时候笑点也跟一般人不一样。在拍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MV现场,当时真给我难住了,后来我们开始互拍,我拍他,他拍我,他的表情才变得有趣起来。
90年代初,真武庙二条那边有个大排面馆,老板是上海人,很多人都去那里吃过饭,有天我看见一个长头发年轻人因为抢座跟人打起来了,后来才知道那是老狼。1994年拍老狼的时候,我们开着我爸给我的切诺基,一路开向机场,沿途找到一片麦地。当时是下午,老狼穿着白色衬衣和牛仔裤,阳光很耀眼,拍出来的照片像是梦境,从照片里丝毫看不出他就是那个为了吃面都能跟人打起来的男孩。若干年后有一次开着车,我们聊天回忆着小时候,他说现在想干点什么也来不及啦,我说可不嘛!然后我俩哈哈大笑起来,那种温暖的默契就叫作友情吧。
▲老狼
不记得“大壮”这个外号是谁给何勇起的了,是因为有个“禾大壮”(化肥广告)吧,我对他的记忆都停留在了90年代,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在他身上能看到很多冲突,他习惯用愤怒去表达他的哀伤情绪。在红磡的现场,我拍到的是一个来自北京的朋克男孩,一个人对于年轻的真实呈现。我很怀念这种真实。
90年代的时候,人和车都很少,如果站在桥头拍张照片,它不会像今天这般占据整个画面。那是一个有点空荡荡的城市,感觉还有很多等待被填满的空间,包括我们的内心。
中间搬过几次家,望京、四惠桥,搬走了又回来,对北京西边这一带特别有感情,从小在这里长大,觉得这边很安静,每次回到这边,心情就平静一些。是的,那些年份,就像伤疤一样。那段时间,我会强迫自己忘记些事情,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挺残忍的。爱和恨让人长大,青春不再,但那种疼痛久久不能消失……
等我彻底缓过来,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有些真实的东西,也慢慢浮了出来。胶片变成了数码磁盘,小院儿也长大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断怀疑有些故事的真实性,它像一段一段梦存在于我的记忆中,当我再次翻找旧照片的时候,就跟破案似的,不断地在脑海里翻找线索。还好,我没有强迫症,这些杂乱的故事才没有把我折磨至死。幸好,这些照片印证着那些记忆。
90年代,浓缩了几代人的时光,几代人在彼时自在地生长,和根植于这个成长环境的种种艺术形态一起,度过了漫长而又短暂的青春期。很多年后,人们认为中国摇滚乐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它和那个时代、政治文化背景深深地捆绑在了一起。作为一个亲历者,我所触碰到的,是这场文化变动中最柔软的部分,那是一段单纯的岁月,它曾是无数人的理想,是一个城市的更迭,是一段正在散落的十年记忆。
我不是一个善于写字的人,我一直觉得文字是会撒谎的。我却经常陷入回忆,虽然我知道,记忆也是会撒谎的……
编辑:金久超
责任编辑: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