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普及民法总则不仅仅要普及纸面上的民法知识,更要大力弘扬民法精神,让权利平等、诚实信用、契约自由等民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和行为标准,让权利意识真正融入全体社会成员的血脉之中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到统领作用。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强调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民法就是权利法,是民事版的权利宣言,被称作“万法之母”。一个人从摇篮到墓地,都离不开民法的保护。这部共206条的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将必然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呵护每个中国人走完一生。
例如,胎儿的权利在娘肚子里就开始受到民法总则的呵护。根据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又如,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实行特殊保护制度。未成年人的父母若不尽责或被取消监护资格。如果他(她)的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总则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又如,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标准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未成年人不幸遭受性侵害,到了18岁仍然可以追究对方责任。
再如,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是两年,改为三年。在当前民间借贷多发、债权纠纷较多的经济形势下,这将挽救成千上万个诉讼时效过期的债权人,使得他们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总则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免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总则还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由此,虚拟财产受保护,游戏玩家可依法维权。
可以确信,有了民法总则特别是民法典,13亿中国人的生活之路将走得更安全、更踏实、更有尊严。
集中宣传与日常普法双管齐下
民法总则是一部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民事法律,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七五”普法重要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具体宣传方案,确保民法总则宣传深入开展。
目前离民法总则的正式实施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要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普法黄金时段,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活动,在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对象中,开展集中的民法总则宣传教育。
要切实加强日常宣传。把民法总则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民法总则相关知识,使民法总则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
要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
增强民法总则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既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也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实现宣传的全天候、广覆盖。要广泛组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活动。
普及民法总则不仅仅要普及纸面上的民法知识,更要大力弘扬民法精神,让权利平等、诚实信用、契约自由等民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和行为标准,让权利意识真正融入全体社会成员的血脉之中。
(作者为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辑、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