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承认,监管部门识别并起诉外国人非法购买住宅的能力“非常有限”,类似购买行为“难以避免”。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24日援引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主席布赖恩·威尔逊的话报道,澳大利亚需建立全国性地产交易登记体系,追踪外国人买房行为。
根据澳大利亚当前法律,一名外国投资者如果拥有可在澳居留12个月以上的签证,则获准在澳购置1套住宅,但必须在离开澳大利亚后的3个月内出售此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不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澳大利亚房地产中介、律师或亲友的“帮助”下,违法购置住宅,且在离境后也不出售。
威尔逊说,澳大利亚现有大约1100万套居民住宅,每年交易大约60万套,“其中一些房产违法交易难以避免,而我们发现案件并提起诉讼的能力非常有限”。
威尔逊说,房产交易注册制受到“广泛欢迎”,但需要得到州一级政府和地政处的支持。迄今,昆士兰州是唯一一个询问买家是否是外国人的州。
据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统计,澳大利亚2014年成交的住宅交易中,大约六分之一由外国投资者购买。当地媒体报道,在澳购置住宅的外国投资者中,绝大部分来自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和中国。
除住宅外,澳大利亚商业地产也颇受外国投资者青睐。澳大利亚联合新闻社报道,2014年澳大利亚非住宅类地产交易中,大约三分之一由外国投资者购买。
澳Dexus房地产公司数据显示,外国投资者2014年在澳购买商业地产的总额达281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大部分用于购买办公楼。
晓明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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