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开始,上海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并将这笔资金的80%下拨给各区县用于对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市总工会也积极展开调研,针对资金补贴条件、使用范围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具体主张,得到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的认可,并与这三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区县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让专项资金为企业更多的普通职工所用。
随着上海产业的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队伍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15〕78号),给予各类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更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在资金使用、培训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范。到底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十大亮点。
来源:申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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