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被拐的娃娃获救一年后,至今仍回不了家。
去年8月,昆明铁路公安局开远公安处民警辗转山东、河南、福建和云南4省9市30000多公里,摧毁一贩婴家族团伙。该团伙由家族式成员纠集组成,长期在云南文山一带活动,以8000元至1万元的价格向当地收购婴儿,再以10万元至14万元贩卖到福建、山东等地。此次行动共抓获嫌疑人32名,解救被拐卖婴儿11名。
随后,警方全力寻找11名孩子的亲生父母,但遗憾的是,截至记者发稿前,成功率仍为“零”。警方怀疑,长期找不到父母的原因除了转卖环节复杂致使侦破困难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孩子就是被他们的亲生父母卖掉的。
被解救后,11名孩子被送往开远市儿童福利院照料。日前,记者赶赴云南开远,在福利院见到了这些孩子。他们享受着崭新的硬件设施,穿着社会各界捐赠的新衣服,个个肉乎乎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不错。
可是,他们的妈妈在哪儿?11名孩子还要在福利院待多久?如何才能给被拐儿童找到更适合的归宿?出生即被拐卖,辗转回到家乡,却找不到亲生父母,限于政策无法被收养……这些小家伙们的命运依然牵动公众的心。
被拐的娃娃过得还好吗?
中午时分,开远市儿童福利院二楼。“妈妈!妈妈!”小雅大声喊着,想让“妈妈”抱抱。
周围的其他10个孩子,也是如此。
11个孩子口中的“妈妈”是同一个人——护理员王双华。
面对眼前众多孩子的请求,王双华也没办法一一满足,只能抱一个。其他的小家伙继续躺在婴儿床上,羡慕地望着“妈妈”怀中的幸运儿;还有孩子“嫉妒”了,不停啼哭。
小雅是最早来到孤儿院的被拐孩子,现在非常懂事。即便王双华怀中抱的是弟弟妹妹,她也毫不在意,一直拉着“妈妈”,紧紧地跟在身边。小雅在福利院完成了从婴儿到幼儿的成长,和王双华在一起的时间最久,感情非常深,她之所以姓王,是因为福利院的惯例:谁当班接手的婴儿就和谁姓。王双华还给这孩子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雅楠。
在王双华心中,除了能确定小雅是个女孩,还有太多未知:小雅父母是谁?来自哪里?甚至于,连她的出生年月日和国籍都没搞清。小雅2岁多的年龄也只是推测,是医护人员根据她刚入院时的体型判断出来的。
很快,到了午饭时间。厨师阿姨辛苦了一上午,给孩子们准备了各式各样的饭菜——青菜肉末汤、炖蛋、米汤、奶粉、米粉。接下来,王双华要给11个孩子分配食物。孩子都是1岁多一点的年纪,吃得都差不多。只不过像小雅这样的大孩子奶粉就少些,小一点的孩子奶粉就多些。
给11个孩子喂食真是个考验,小家伙们一般被抱着才愿意吃,王双华就一个个抱着,边喂边哄。有时,其他婴儿床的孩子哭闹了,她不能停止喂食,还得将怀中的孩子抱起,走近哄哭闹的孩子,两者兼顾。喂完一个,她便喊来男性副班罗宏哄孩子睡觉,自己要接着喂下一个。
在福利院的工作记录本上,有这么一个数字:护理人数17人。这意味着如果不是11个被拐孩子的加入,福利院原本只照顾6名儿童。对从事儿童福利工作已有20余年的王双华而言,最近的工作状态就是“累并快乐着”。
晚饭后,夜班护理员将孩子带进活动室吹空调、玩木马、看电视。在这片被彩色包围的宝贝世界中,孩子们尽情展现活泼好动的天性,在泡沫垫上“摸爬滚打”。看见记者拍照,几个孩子还爬了过来,大眼睛忽闪忽闪着盯看镜头,伸手抢夺相机。记者蹲下来,双手向前,还真有孩子不认生,投怀送抱不说,死死地拽住记者的衣服,怎么哄都不愿意下来。
大多数小家伙走路还不熟练,稍不留神便会摔跟头。2名夜班护理员哄着这个,那个又“不高兴”了。
在福利院,护理员尽量让孩子们保持固定的生物钟,8时起床,12时午休,21时睡觉。孩子们睡觉前,护理员会给孩子们适当加餐;要是孩子半夜哭闹,她们也会起来给孩子准备点好吃的。
福利院有能力继续照顾好这11名被拐儿童么?
“肯定没问题。”福利院副院长王立艳斩钉截铁地表示,目前的照料资金由开远民政部门负责,可以有效保证,而且开远福利院曾经同时照顾过50多个孩子,照顾十几个孩子肯定没问题。
的确,福利院尽了很大的努力。刚被送来时,孩子中最大的不超过1个月,最小的不到一星期,而且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对他们精心照料,刚开始身体都不太好。福利院为每个孩子体检后,发现一名叫“小小”的婴儿患有先天性眼疾,存在双目失明的风险,必须迅速通过手术治疗。
“一定要让她恢复健康。”福利院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委托开远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婴儿进行手术,市民政局也划拨出专项资金,确保手术顺利进行。现在,小小和她的小伙伴们一样,都长高了,吃得肥嘟嘟的。
谁是他们的亲生父母?
在众多孩子中,一个名叫鲁昆的男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因为福利院通讯录显示并无“鲁”姓护理员,他的名字从何而来?“他的名字是民警取的。”王双华道出了小鲁昆的漂泊经历。
去年2月18日,经逐级上报,由开远铁路公安处负责的“跨省贩婴案”被列为公安部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507号督办案件。在基本摸清拐卖儿童网络的情况后,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开展全面收网:一路分赴云南各地,一路前往山东、福建开展收网行动。
小鲁昆的解救其实是一个“意外”。在山东的收网行动中,侦查人员起初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身边有被拐婴儿,而是在布控侦查中发现的。他们立刻启动抓捕程序,抓住嫌犯李善见的同时,在其住处将正在啼哭的孩子解救。
侦查人员准备顺藤摸瓜,边审讯嫌疑人边继续追查。可孩子怎么办?他们无力分身,起初准备把孩子先送往临沂福利院照料,于是,开远铁路公安处刑侦支队长林宏、副支队长梁勇以及两位侦查员带着孩子来到了临沂市。第二天早上,随行女民警觉察到孩子身上有一丝异样。“怎么孩子不哭不闹的?一直在睡觉,肯定生病了吧。”她说。
“不行,得赶紧送医院。”在临沂儿童医院的建议下,他们立即把孩子送往济南市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救治。入院需要填写姓名,他们灵机一动,给孩子起名“鲁昆”——鲁,代表解救地山东;昆,代表家乡省会昆明。
经诊断,孩子患有新生儿败血症和脑膜炎。由于病情危重,医院起初劝他们放弃。
“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我们刚把他千辛万苦地救出来,此时放弃,良心上说不过去。”在4人的请求下,最终,医院同意了收治小鲁昆,可钱从哪里来又成了问题。
开远铁路刑警的破案过程非常辛苦。由于此案体现网络化的特征,他们不得不奔波各地;情报一出,他们就得猛扑过去,有时难免扑个空;而且他们经费有限,从云南到山东,他们不能坐3个小时的飞机,只能辗转3天的火车。这次为救小鲁昆,他们的工作经费不够,4人便自掏腰包垫上,共凑齐35000元,随后开远铁路公安处又汇来2万元,才解了燃眉之急。半个月后,鲁昆顺利出院。
据梁勇介绍,目前也有几对父母赶至公安处寻找孩子,但经过DNA比对后,均不是11个孩子的亲生父母。
“确认孩子是从哪里买来的,是案件侦破工作的难点。”梁勇分析,孩子大多从中越边境的偏远山村拐出,该贩婴团伙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婴儿的来源、运输、贩卖各环节之间分工明确,尤其是中间环节的几名嫌疑人做事很隐蔽,从不会白天作案,每次接送孩子都是晚上自己开车去,有时还会更换车牌。各环节的人员之间也并非都熟识,很难通过审讯得到线索。
“一般而言,正常的打拐是从父母报案开始,录入DNA,逐步找到嫌疑人和被拐儿童。但这个案子是从被拐婴儿入手,找寻亲生父母,可以看做一种‘倒侦’。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如果DNA不匹配,最大的可能就是父母没有报案。眼下,不能排除父母故意卖掉孩子的可能。”他说。
关于孩子父母的找寻难度,梁勇举了一个例子:中间人甲和村民乙在路边小吃摊吃炸豆腐,两人口音相近,聊得愈发投机,乙不经意间说出附近某家生了个孩子,甲愿意出1万元,让乙看看能不能把孩子弄来。乙回村之后,不抢也不偷,直接敲开邻居家房门。青年父母迫于经济压力,或是非婚生因素,在相约数千元“营养费”之后将孩子卖出。乙抱着孩子,立马返回小吃摊,将其交给一直等在原地的甲。这样一来,即便抓到了甲,也不知道乙是谁、在哪里,再加上涉嫌遗弃的父母不会报案,孩子可能终生也找不到亲生父母。
上月中旬,微信朋友圈突然被一条信息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一时间,“严惩人贩子”、“买拐同罪”的呼声持续在舆论中发酵。最高法在回应此事时也强调,未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律追刑责。但在这场舆论漩涡中,人们似乎只记得买家、人贩子,“卖家”这一隐藏角色却被忽略了——将孩子视为商品的狠心父母尽管很少,却也客观存在。
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与之前两年的1918件和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显。另一方面,当前惩治预防拐卖儿童犯罪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采取偷盗、强抢、诱骗等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
“别说遗弃罪,偏远山区的部分青年父母甚至连法律这两个字都很少听到。”梁勇说。
被拐儿童能收养吗?
梁勇表示,警方绝不会放弃找寻孩子亲生父母。民警们还在进一步梳理案情,全面走访调查,力求获取更多的线索,尽快帮孩子们找到亲人。目前,警方已将孩子们的血液样本送检DNA,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将来有亲生父母报案时,就能立刻匹配到自己的孩子。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善见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自从公布了这些孩子们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开远儿童福利院的座机就成了“热线”:一开始白天“挤”得很难打进来,至今仍有人来电咨询领养事宜。曾有专家表示,案件审结之后,孩子们便有望进入收养程序。
“恐怕还不行。”王立艳说,“司法进程虽已结束,在相关政策上,被拐儿童还不在收养范围之列。”记者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目前警方并未确定被拐儿童是“弃婴”,因此11名孩子不属于孤儿,也不属于弃婴,不在上述三个类型之列,不符合收养政策。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收养法》规定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应该解释为“包括解救后确实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那些被拐儿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曾提出建议,修改《收养法》,增加一种收养对象,并给出了明确的查找时间限制:被拐卖解救儿童若在1年内经过寻找还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就应该被依法收养,以此保护被拐儿童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收养政策又不改变,11名儿童会永远待在福利院吗?对于这个问题,王立艳没有回答。
就福利院的硬件条件而言,确实不错。作为民政部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之一,它有孤残儿童床位60张,内有儿童居室、活动室、康复室、水疗洗澡室、西餐间、图书室、电脑室、电视室,还配备了康复器材、电梯等设施。“可孩子成长不光需要物质,还需要精神上的交流培养,福利院很难做充分。”从一名父亲的角度,梁勇认为,长期待在福利院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他也提出了建议:“如果收养不行,能不能先进行不转移监护权的寄养?”
“很遗憾,关于被拐儿童的寄养,国家依旧没有政策。”开远市民政局分管社会福利的副局长耿志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让11个孩子有更好的归宿。目前,开远民政已将此事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建议上级单位修改被拐儿童的寄养、收养政策。我个人认为,孩子长期待在福利院肯定不行,5岁之后孩子认知能力变强,那时必须进入寄养或者收养程序,让孩子在家庭中成长。在政策修改之前,福利院以及开远民政将全力保障11名被拐孩子的生活。”
专家访谈 应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
日前,就11个被解救孩子的命运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他看来,来自边境贫困地区的11个孩子刚出生便被迫和父母分离,被铁路民警解救后,却又无家可归,有可能长期住在福利院,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悲剧”。
文汇报:由于一直没有找到亲生父母,孩子们在福利院生活了近一年,而且时间很有可能继续延长。您如何看待这些被解救孩子的处境?
王振耀:被拐孩子能被解救出来并不容易。被解救后,福利院率先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这个时间不宜过长。孩子到现在还待在福利院,实在是“非常大的悲剧”。
你可以说已解救的被拐儿童不符合官方的“孤儿”认定标准,没有针对这类孩子出台相应的收养政策,甚至连相应的寄养政策也没有。但未来的政策肯定会按老百姓的需求来调整。新政策出台之前,民政部门应以孩子为大,“特事特办”。
文汇报:如何“特办”?
王振耀:今天,我们仍要发扬“宋庆龄精神”——少年儿童的培养是不可以等待的。要尽快将孩子送到家庭先寄养起来,越快越好。婴儿期是培养依恋情结等意识最重要的时期,说孩子3岁或者几岁之前认知能力较弱的时候可以一直待在福利院,这是错的。
其实,此次暴露出的问题还是因为社会进步才凸显的。早期,我国的福利机构发展水平较低,福利院经费、人员有限,根本无法让孩子好好生活。现在福利院有能力了,人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孩子生活得更好。
福利院是守护孩子的最后一个摇篮,但不是唯一的办法,更不是最好的办法。瑞典就规定,一所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孩子最多不超过20个,不能太多了。美国甚至设想“消灭福利院”。孩子应在家庭中养育,这是一个常识,全世界都支持。
由于寄养家庭不具有孩子监护权,再加上由于政策原因,照料被拐儿童是拿不到孤儿养育津贴的。国家需要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的同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贴,促使爱心人士尽早接收被拐儿童。寄养之后,包括福利院在内的民政系统,应该成为指导者、管理者和监督者,让孩子更好地在寄养家庭中成长,免遭侵害。
文汇报:有些声音说,在边境地区,部分出身贫困家庭的孩子,如果能在山东、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生活,说不定会得到更好的照顾,总比现在待在福利院好。对此,您怎么看?
王振耀:在社会文明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国家对拐卖和收买儿童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应当树立这样一种观点: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绝不能将孩子当商品卖。
实际上,不止在边境地区,处于祖国腹地的部分山区同样面临这样的“弃婴”困局:青年父母法律意识淡薄,经济穷困潦倒,生下孩子后索性交给“好心人”抚养。对此,需要从两方面下工夫:一方面,加强法律宣传,强化“遗弃入罪”的概念;另一方面,尽力为困难家庭出生的孩子,特别是残疾婴儿,发放足够其成长的补贴。要知道,如果不是万般无奈,父母断然不会接受骨肉分离的痛苦,国家应对这些无力的父母给予一定的支持,让孩子避免一出生就受到离开亲生父母的惊吓。
文汇报:除了上述努力,国家还能为找不到父母的被拐儿童做什么?
王振耀:在儿童保护上,我们停留在“要”的阶段,各级行政部门都说“要重视”、“要落实”,但具体措施不够。应当说,我国的儿童福利体系还很滞后,国家在管理体制方面能做的还有很多:首先,孤儿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有必要逐步放宽。根据前几年的统计数字,美国有200万左右的孤儿,而我国总人口超过13亿,孤儿却只有不到60万,这与孤儿认定标准过严密切相关。我认为,已解救却找不到父母的被拐儿童,理应享受孤儿养育津贴,这里面的残疾儿童,还应享受残疾儿童津贴;其次,建立现代儿童福利行政管理体系,我国应有更高规格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国外,很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儿童福利局、甚至是国家儿童福利事业部,而我国的儿童福利机构一般设置在各地民政局社会福利处之下,远远不够;其三,培养更多专业的儿童照料公务员。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很重要的一点便是专业化,只有经过培训,拿到专业资格认证的儿童福利工作者,才有能力固定地、职业地照顾儿童,而且要沉入社区、村落,不是临时性的照料。美国新泽西州有700万人,拥有7000名儿童福利公务员,平均1000人就有一个;而我国全国加起来也不比人家一个州多多少。最后,还要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以支持整个儿童福利事业。这部法律应该包括对待儿童的态度、各种福利设施、管理架构,一定要全面、系统。
要完成儿童福利体系的构建,需要一笔资金。但这笔资金目前看起来是可以承受的,何况,国家资金就应用在自家孩子身上,对他们不必吝啬。
文汇报:在照料被解救孩子的过程中,民间力量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王振耀:儿童福利不仅有关国家责任,也关乎社会责任。总的来说,我国民间组织在彼此协作之外,需要和其他国际儿童福利组织合作,创新儿童照料项目或者示范区,同时多关注政府的各项创新,和各级政府展开良性互动。
就这类孩子而言,在境外,除了送往家庭寄养,还可送到社区儿童机构这种同属小环境的“类家庭”中成长。未来,我国的社区也应组建类似机构,政府若无力全部顾及,就可以参考香港的模式——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民间专业力量成立社区儿童庇护所,这会成为很好的儿童救助补充力量。
文汇报记者 赵征南 通讯员 李鸣放 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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