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祝越)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二审,拟将完善社区用药政策,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等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
上海新医改方案实施至今,各级医疗机构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人,可开具二至四周处方用量,但这一方便慢性病人的配药措施在实际推进中却遇阻力,一些医疗单位以年度医保预算总额为由,继续限制慢性病人用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来说慢性病配药难逐渐成为急难愁问题。
在此前市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中,市卫计委曾回应,今年开始,已经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只要与家庭医生签约,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所需的原本在三级医院才能配到的药,在社区医院也可以买到。
在一审中,有的委员和市民提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药尚不能满足老年人常见病用药需求;对老年人慢性病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单次处方所开数量供服用时间过短,建议予以研究并推动解决。
法制委员会认为,解决老年人配药难,涉及医保政策和处方管理制度,应当在医改中统筹推进解决。为此,条例修订草案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完善社区用药政策,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等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沈志先委员认为可以增强这一条款的刚性执行力,要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的机制,以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基本用药的需求,为解决高龄老年人最头疼也最紧迫的难题指明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
“从实际情况来看,现在老年就医的需求非常急切和旺盛,上海的人均期望寿命超过了84岁,在20多年的老年生活当中,就医将成为一种生活的常态。”在审议中,张丽丽委员认为,随着发病频率越来越高,社会压力也越来越大,建议养老机构争取多设立医疗机构,并且能够纳入到医保范围内。施荣范委员呼吁,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加快重视上海的急救、急诊、老年护理、老年康复,甚至临终关怀体系的建设,让老年人活得多一些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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