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某民办幼儿园对孩子进行“考核”,划分出三个等级。其中,小班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待遇是,其家长在一次性预付中班学费时可享受5000元优惠减免。
奖学金是学校、团体或个人用于鼓励那些学业非常优秀的学生的资金,其目的是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奋刻苦、更加自强不息。
“低龄儿童发育差别大,以统一标准考核并不公平”,有家长质疑幼儿园给孩子划等级是否合适,“奖学金”能否与“学费”挂钩,引发网友热议。部分人认为这家幼儿园创新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引入教学竞争机制,不是那种“照葫芦画瓢”的管理手段,应当给予肯定,也有人认为这种功利化的教育模式违背了学前教育的初衷。
“这么考评是为了促进孩子成长,”该幼儿园杨园长说,有些孩子出勤率不太高,有些家长在配合学校进行家庭延伸活动时不太积极,学校希望通过考核的方式促进园方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配合,而学费预收优惠政策则是对应的激励措施,也是民办幼儿园的“正常保障”。
质疑者则表示,该幼儿园的这笔“奖学金”不是直接发放,而是在家长一次性预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的保教费时,一等奖可减免5000元,二等奖可减免约3000元,三等奖则无学费减免。家长需在2016年12月19日之前交费方可享受“全学年优惠价”,也就是说有跨学期预收学费的嫌疑,此举违反了当地的相关规定。
江苏省物价局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12年颁布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有网友直言,幼儿园这种收费行为无异于美容院、酒店等“先办卡、再消费”的做法,无论如何不应违反相关规定。
对于涉嫌跨学期收费,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托幼办主任王芸表示,该部门已约谈园方两次,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对于幼儿园考核评奖的做法,王芸表示“还是第一回听说”,并表示教育部门不赞同幼儿园设置任何形式的奖学金。“幼儿园搞考评,不合适!”王芸连声说,幼儿园孩子天真无邪,有的爱说,有的爱动,在孩子刚表现出各自天赋的时候,根本无法给孩子分成三六九等。
作为个体受教育的起步阶段,幼儿教育所承担的教育功能与使命,与中小学教育等其他阶段教育截然不同,其侧重的是保育教育,而非知识技能教育,主要目的是为幼儿创设宽松、愉悦、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作息习惯、饮食习惯和兴趣爱好等,帮助与促进其身心健康发育。
过早地让“奖学金”字眼嵌入孩子的脑海,在其今后的个人学习教育,就会不由自主地打上“功利性”的烙印,成绩不好,拿不到奖学金,就滋生出挫败感,不利于孩子的学习进步和健康成长。该幼儿园的做法,无疑有稳定生源的嫌疑,有的幼儿园为了挣得生源,绞尽脑汁,动了不少心思,甚至把生源与幼儿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
目前,该幼儿园设立“幼儿奖学金”的做法已被叫停,但要想从根本上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不良倾向,仍需有关部门下猛药整治。一方面,要改善对幼儿教育的评价方法与机制,例如,激励孩子可发给“小红花”“小贴纸”等,让每一位孩子都有机会“获奖”;另一方面,要构建立体的监管体系,对任性“设奖”的幼儿园进行严惩与问责,使其不敢再打着这类幌子哗众取宠,亵渎幼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