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1941年1月25日,新四军新军部在苏北盐城成立。陈毅为代理军长,刘少奇为政治委员。随后,新四军和活动于陇海路以南的八路军部队被统一整编为7个师和1个独立旅,共9万余人。新四军军部机关在后勤方面设供给部、卫生部和军工部。新四军重建军部后的反贪污浪费,正应了陈毅在《新四军在华中》一文中引用的孟子的一句话:“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
“现在的弱点就是浪费公粮和乱用钱”
重建军部后的新四军,既要抵御十几万日伪军的“扫荡”“清乡”,又要反击几十万国民党顽固派军队的进犯、夹攻,处于相当危险的境地。经过半年的努力,新四军突破了危境,取得了坚持华中敌后抗日的胜利,由游击兵团进入正规军的发展阶段,由无数小块敌后游击区,形成了一片宽广的敌后游击根据地。
1941年,新四军一师作战520次。一师在这一年中的作战次数是不是最多,难以考证,但在这年6月召开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华中分会(简称华中军分会)会议上,陈毅和刘少奇对新四军一师供给工作的批评,却无疑是最重的。当然,他们批评的并不仅仅是一师。
陈毅在这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建军问题》的报告。报告的第七部分讲的是供给部、卫生部及其他部门的工作:
“供给部门的工作是很重要,而且是不能缺少的一部分工作,但是这个工作基础更差,更须切实注意改变。……我们现在吃公粮一个钱不拿,是老百姓供我们吃。在其他方面,本来我们作预算每人每月10块钱,用的结果是每人每月20块钱不够,每个师都是这样。要是我们全军预算起来,那数目也很惊人了,要是没有税收和公粮,那这个队伍就没有办法养了。
“现在我们有这样一个缺点,用了好多钱,报不出账。拿第一师和第三师来说,第三师用钱按期还,有预算有决算,预算数目是按照实际情况做的,组织也比较好,几个月后还有个账算。第一师方面就太差了,到今天3月份的账还没有算,究竟用了多少钱,不知道。所以一师用钱和预算差得太远,它预算是30万,但是用了六七十万。这说明供给机关的能力是弱的,一般地说,旅团供给机关的能力是不强的。……现在的弱点就是浪费公粮和乱用钱,尤其是一师,我们要更多注意这一点。
“在最近一个时期,军直属队也好,一师也好,常发现携款潜逃的事情。……同时一师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团长、旅长随便乱批钱。一个特务员生杨梅疮就批他40块,一个马夫丢掉200元就批他80元赔偿,或者下面打个条子借口休息就批他5块、10块。这是过分的,超出我们经济规定的范围,违反了命令。为什么要这样批?滥用自己的权力。我们原来规定是团长只能批5块钱以下,旅部也只能批20块钱。但是现在奇怪了,可以超过这个限度,可以批几百块钱。我想如果这样用,那你税收得再多也供应不了。在我们军部来说,我不能乱批钱,我要同别人商量一下。”
刘少奇在会上也批评了全军的供给工作,并且点了一师的名:“这个重要部门的工作一般人就不十分注意,工作也搞不好,特别是一师供给工作总搞不好,政治、军事上的负责人对这个工作忽视,经济制度不严格,因此浪费很大。有些负责同志随便批钱,比如有一个团长他可以批准特务员40块钱去诊病。这不但会发生不好的影响,同时也不合经济手续。以后严格规定团级首长不能随便批钱,自己用钱也一定要经过供给部长的批准才可以,自己没有权力批。”
新四军一师的活动区域是苏中。1942年11月,时任新四军政治部主任的谭震林曾两次谈及苏中的财经工作:“苏中有着500万人口,1000万亩以上耕地,交通发达,工商业繁荣,比得上欧洲一个小国家。……还觉得钱不够用,有时还闹着恐慌;我们的战士还过着最低的生活待遇。……按一般水准说,全部收入应该能够养活全人口的3%(占当地人口3%的兵员),而我们却只养活着0.7%(这是当时兵员占当地人口的实际比例),还觉着有些困难,这还不是很明白的事吗?追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的我认为还是思想方法问题和认识问题。我认为如果我们的思想中没有建立起‘重公轻私,艰苦奋斗’的正确认识,我们的财经工作始终是做不完美的。不管你的制度如何好、如何严,也不管你的办法如何多,结果不仅不能达到完全的目的,却可能造成一些不满意不团结的现象,事实上这些现象已经萌芽了。”
1941年6月30日,新四军四师供给部部长谢胜坤对四师两年来供给工作进行了这样的检讨和总结:“谁也晓得六支队(四师前身)是以百十人发展起来的,以极小的零散的游击队合编成游击兵团,部队是新的,当然各方面的工作也是新开展的,而供给工作也不能例外。当时供给工作有经验、有能力的不多,团营的供给工作也不健全,有的团队没有供给科处,营也没有军需员,上下级没有什么工作上的联系,供给领导机关由于干部少、组织不健全,工作没有开展起来。当时的军需处只是做些琐碎的工作,招呼发发司令部、政治部的灯油、木炭、办公纸而已,工作系统没有建立起来,没有组织性、计划性,制度更说不上建立了,因此部队中常常发生问题,如贪污腐化,浪费堕落,个别(人)携款潜逃。”
1941年7月10日出版的《真理》杂志创刊号,刊登了陈毅的文章《论建军工作》。这篇文章的中心是“为建立正规化党军而斗争”。陈毅毫不隐讳地系统分析和归纳了新四军存在的缺点,其中就有:只顾私人利益忘记革命利益的个人主义;生活上的腐化堕落,甚至干部开小差及个别叛变蜕化的严重现象;部队纪律要求不严格,忽视军事纪律、经济纪律等。
陈毅在文章中再次讲到了新四军的供给工作:“本军供给工作各部队并不一样,有的很好,已达到相当的高度,有的造成了良好的基础。然而有些部队,在这方面则十分落后,不仅浪费,贪污腐化现象也正在潜滋暗长,有些部队甚至相当严重。”
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
新四军对贪污浪费的治理,在1941年和1942年重点是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比如审计制度。1941年4月7日,华中军分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成立审计委员会:为确立经济制度,克服浪费,严防腐化等现象,决定在军政党委会下设立委员会进行审计工作。团以5人,旅、师以7人组成。各级审计委员会应有专门可靠的查账人员负责按月审计,终结一次,按级负责并对上级报告一次。
1941年8月22日,新四军第四师师长彭雪枫在《关于四师进入淮北后之各方面工作布置报告》中,专门讲到了统一财政收支,建立金库系统与审计制度。“师设审计委员会,以张震兼主任,另设副主任,统一军政党经费收支之审查。”
再比如预决算制度,规定开支无论多少,均须事先做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无预决算既不拨款也不报销。人马枪支数,一般允许有5%的预增数,军需方面允许有10%的预增数。决算须有经费计算表、材料消耗对照表、成品收支对照表。
此外,还有公布制度、领发制度、交接制度等。连队的伙食、办公、擦枪等经费开支账目,每月向全连公布一次。团级开支每季在干部大会上报告,并进行比较。
为了规范各级首长的财权,新四军在1941年专门成立了保健委员会:“在各师与独立旅、军直属队中成立保健委员会,对干部困难,遵照条例统由保健委员会解决,各级首长今后对此类费用开支立即停止批发之权。”
新四军还专门采取了一些措施,防止粮食浪费。陈毅在1941年的华中军分会会议上也讲到粮食问题:“本来我们决定以5万人计算1年需80万担粮食,南边12县50万担,北边盐城30万担。如果拿钱算起来要3000多万元,没有这样的税收。现在我们新四军、八路军几十万人,所以能维持的就是靠这个东西。可是另外又产生一个毛病,因为来得便宜,用就用得浪费。”
针对不严格执行粮食预决算制度、虚报多领、随意以便条领粮、随便买卖粮食、违反粮食兑换标准比例等行为,建立了粮食预决算制度和支领制度。有的部队规定粮食统一由师供应和发放粮票,有的部队设立了客饭证、马料证等,有的地区制作了提粮证。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只能是初步和一般的,贪污浪费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1942年2月,在华中局扩大会议上,新四军一师政治部主任钟期光在汇报中讲到一师的供给工作:“供给工作与从前不一样了,吸收了新人员参加供给机关,但管理工作不健全,对爱护公物不注意,对贪污浪费作斗争不坚决,供给部门本身领导最弱,如米袋、皮带等,扩充好了又没有了,服装也是无计划地补充,经常总不整齐,也没有什么统计,所以供给工作也不大健全。预决算制度一般都建立了,三个旅在供给工作方面好一点儿的是一旅,因一旅有一个团政治处主任在供给部当政治委员。”
1942年12月,粟裕指出:“过去的经费预算一般都造送了,但尚缺乏精确的预计,多则是预计太大,也有预计较少的以致预决算相差悬殊。而决算制度则尚不健全,既不能详加计算,也不能按期造送,甚至有半年不造送决算者。而粮食的决算则完全没有,因此使全盘决算无法造就。至于审计工作,近来虽有些进步,但也有许多弱点,不仅审计人员不懂实情,当减者未减,不当减者则减掉,使下面无法应付;同时又不能迅速审核完毕,发还原部,致使时期已过十天半月,尚未领到经费,增加下级困难,也促成下级乱行拉借,而扰乱了经费的支付。”
新中国成立后曾担任财政部副部长的范醒之,当时是苏中行署财政处处长。1942年12月,他有一个关于浪费问题的讲话,也是十分痛切、恳切:
“1942年2月,苏中区举行财经粮食供给扩大会议。在大会会场上,我还记得有两条惊心动魄的标语:一条是‘贪污是政治上的死敌’,一条是‘浪费是变相的贪污’。如果说这两条标语有些过大的话,也是因为华中局给我们严厉批评‘苏中贪污浪费第一’和我们自己检讨看到贪污浪费实在严重所引起的反应。贪污的例证,举不胜举。……
“浪费变成一种满不在乎的普遍现象,成为一种颓风。苏中各部门中,每一个角落,都有这种颓风或多或少地存在。我认为这不仅是一个生活上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思想意识上的严重问题,是革命队伍里的腐蚀毒素,是思想行为上的病瘤,如果不把这种毒素洗清,如果不把这个病瘤挖去,会使我们整体、会使我们大局溃烂的。
“我沉痛地说一句,我们的经济纪律实在太差,一笔糊涂账,可以不负责;交代不清楚,可以不负责;损失公家东西,可以不负责;还有乱批钱,乱拨款,乱支钱,乱用钱,又可以不负责。……一谈到经济制度,有些人就会头痛,就会讨厌……没有纪律的保证,没有自觉的纪律,也就没有办法肃清贪污浪费现象。”
联系财政问题进行整风
新四军对贪污浪费的治理,在1943年重点是联系财政问题进行整风。1943年1月,新四军一师师长兼苏中军区司令员、政委的粟裕,结合整风作了一个报告,专门讲财经工作问题与贪污浪费问题:
“我们的整风,为了解决目前苏中的一个紧急的实际问题——财政经济问题,来看看大家在这一时期的心得如何,所以决定一、二两个月内整顿财政经济工作。
“说到浪费,那就可以说是普遍现象。例如:公粮,大家只在中心区提粮,不愿到边区去,边区有些存粮就生了虫,或烂掉了。二师的同志,都是自己搬粮,但我们这里都催民夫搬,运100担却花了10担运费,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去搬。……又如,请客和送东西,有些同志,一请客就用几千,还说没有东西吃。慷公家之慨,送东西给首长,表示关心和尊重首长,自己也揩揩油。首长收了东西,嘴一抹就不作声了。……现在,养成一种竞赛浪费的风气,似乎越阔气就越好,大家都向爱享乐的人看齐,向落后的(人)看齐,不向进步的人,刻苦耐劳的(人)看齐。……
“因为只顾个人享乐,只顾个人挥霍,不顾公家,不顾群众疾苦,只顾用群众的,不去关心他们。这就形成某些同志滥用权力,甚至越权,造成破坏财经制度,谁筹谁支的现象。
“我们共产党是主张大家过得好的,不是主张个人特别享福的。现在我们大家生活算过得很好,全国都比不上我们……可是还有些同志不满意,还要求改善生活。但是,我们去看老百姓的生活怎么样呢?有些同志发了棉衣、手套,还要发棉鞋,还要求大家烤火。××团还到山东买皮鞋,但是老百姓的皮鞋是长在肉上的呀。海边上拾蛤子的人,冬天赤着脚,挽着裤管在海水里泡呀。
“过去我们在东台、海安时期,许多同志大吃大喝,浪费很大。有些中间人士看到就很不满,说‘新四军过去很艰苦,现在得了天下,也像国民党一样腐化堕落’,使政治上损失很大。后来,军部下令禁止吃馆子,这种现象才纠正。去年××县开参政会,花了十几万请参政员吃,人家吃了还不说我们的好话,反而说共产党和国民党简直一样会浪费、会享福。
“以上说的这种种,如果发展下去,对我们的危害如何呢?首先是使我们战费亏空,经费支绌,不能长期坚持。要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硬向老百姓榨油,就会影响我们与群众的关系,使群众对我党我军和政府发生反感。有些中间人士看到我们这样,就说‘共产党变了,得了天下,也和国民党一样,花天酒地的’。其实共产党不会变,共产党有些不肖子孙是有些变了。这样下去,我们的干部,过着公子哥儿的生活,就会使思想上蜕化,使革命集团变质。许多动摇逃跑的人,95%是因为贪污腐化的原因。这种贪污浪费的现象,又会使我们组织纪律松懈,团结分散,给奸细特务有隙可乘……”
粟裕在这个报告中还提出:“在党内进行教育,并开展思想斗争,对于贪污浪费的人,给予一定的处罚,甚至不惜作流血的斗争。”
1943年5月4日,二师政委兼中共淮南区委书记谭震林,在盱眙新铺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开展淮南的整风运动》的报告,第一部分讲的就是对淮南党内以财政经济问题为中心的主要歪风的初步清算:
“在这次大会上,认为在淮南党内浪费和贪污的现象,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因此大会觉得这种普遍现象的责任,主要由领导机关负责,因此对于这种现象,一般不应采取组织上和纪律上作结论,而应该是采取整风学习的方式,以揭发各种错误,纠正这种错误。
“这次大会是我们淮南地区党建上空前的一次重要会议。淮南党一贯的毛病,就是一团和气,见面讲好,批评坏的时候很少。可是我们这次大会恰恰是毫不留情的,好的根本不说,把全部毛病在大会上暴露出来。
“也只有上面能够以身作则去暴露这些弱点,去揭发这些错误,才能推动下面,使我们的支部连队作进一步的反省。我们过去整风是整下面,下面干部上整风课上得非常热闹,而上面不但是没有整风,反而制造歪风。……要想把整风运动贯彻下去,首先应从上面开始。这次会议是开端。这次会议后,在各地委各县各旅各团以至我们司令部直属队,首先要从我们的主要干部参谋长、部长、各科科长、旅长、旅政治委员、团长、团政治委员整起,然后再去整各部部员、各科干事和下面的工作同志,因为只有这样以身作则当模范,才能使运动开展下去,毛病才能治好。
“新铺会议是抓住了标准的例子与标准的人物以突破一点来打动全局的方法进行的。很显然,像路东联防司令杨××这样贪污浪费的行为,腐化堕落的思想已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变成了淮南党的沉重的危险的毒瘤。但我们对准了这一点,突破了这一点,震动了全淮南。新铺会议不仅使贪污浪费和暮气沉沉日益消失,而且使一切工作都走上了更负责的阶梯,朝气起来了。”
规范和统一供给制度,明确供给标准
从1943年下半年到1944年,新四军对贪污浪费的治理,重点是规范和统一供给制度,明确供给标准。1943年8月10日,苏北军区党委、苏北军分区、新四军三师司令部联合下发《供给训令》。这个《训令》主要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的津贴伙食及物质待遇:“近来币值跌落,物价高涨,部队生活影响甚巨。遂致指战人员营养缺乏,体力减低,特别是干部物资供给,或者随意开支过分浪费,或者刻苦自持困窘不堪。兹为改善部队生活,提高部队战斗力,统一干部待遇,加强工作效能,严格供给制度,纠正贪污浪费起见,关于军队党政指战工作人员之待遇,特有以下规定,仰即遵令执行,勿得有违!倘再有任意开支胡乱浪费者,应依纪律严惩。”
1944年7月17日,新四军二师以通令的形式颁发了新供给制度(草案)。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细致的供给制度和标准。其中,在伙食费中,区分了普通伙食、重伤病员伙食、轻伤病员伙食、学校及短期训练班教职学员伙食、夜餐伙食的不同标准;在马干费中,区分了普通骑战骡马、骑兵马、毛驴每天的草料数量;在擦枪费中,区分了马步枪、轻机枪、重机枪、掷弹筒、迫击炮、枪榴弹筒等每月的擦枪油耗;在津贴费中,区分并明确了11种不同情况下的人员待遇,明确规定师长、政委和普通战士的津贴费一律是每月法币50元;各级党政军干部如有吸纸烟者,公家一律不准报销;在杂支费中,区分了师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教导团、党校、报社、便衣大队、剧团及各类团(支队纵队)的杂支标准,专门明确了招待费的标准,并只限于团、县以上军政机关或独立行动的营得到特别许可者。
对经费的审批权限,这个新的供给制度规定:各党政军凡支1000元以内者,须经团级或县级首长批准之;3000元以内者,须经团(县)委员会批准之;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者,由旅级或地级委员会批准之;3万元以上的,呈请师或区党委批准之。
二师的供给制度中还专门明确了对党外各界交际馈赠的规定:“在县的范围内,各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交际工作时,必须得到团委或县委以上委员会批准方得进行,否则受纪律处分。凡对党外各界交际需要馈赠者,馈赠须将对象报告同级党委会转请上级批准后执行,以行政负责人或指定人出面。营以下禁止对外馈赠(包括食物、用品、烟酒等),并拒绝接受外界馈赠(但不能因此而影响从正确政治立场出发的交朋友工作)。凡外界的金钱馈赠,一律严格禁止接受。如系捐助款,必须报告军区首长或区党委决定处理。违犯以上规定而接受处理外界馈赠且不向行政负责人报告者,不论任何特殊工作人员及特殊工作机关,均以贪污论罪。”
正是由于重视和纠正贪污浪费的一些问题,新四军的大多数干部做到了廉洁自律、艰苦朴素;也正是由于坚持同贪污浪费现象进行不懈的斗争,新四军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很多好作风、好传统。这些好的作风和传统,使新四军在抗日战争和反击国民党顽固派军队的进犯、夹攻中日益壮大起来。
摘自《文史博览》
作者:张安山
编辑:卫中
责任编辑:邢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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