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于都市尘嚣的现代人普遍失去了与人和宇宙的同体感,内心孤独地面对世界。诗的表达是人与世界建立关系的途径,如果遗落了与诗同格的浪漫乃至诗歌本身,现代人便无法体会精神的自由和浪漫。 从诗书、小说、谱录,到山水、城市、文明,本书畅论文史与艺术,为“精神的独处者”充实人生旅途中的心灵风景。什么是真文学?对于文学,我们还能做什么?作者以文字的力量,对文学提出诚意的批评,考究我们身处的时代。
本书是复旦大学汪涌豪教授的原创随笔集,是其对精神性生活的真诚与真实的思考。
《独处的风景》
汪涌豪 著
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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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诗歌审视我们的人生及时代
我们知道,包括诗歌在内,一切文学都依赖语言,因此说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虽不够精准,大体不错。不过,诗从来被称为“文学中的文学”,对语言的要求更高。所以,卜迦丘会称它是一种“精致的讲话”。然而这种“精致”仅仅是形式上的吗?显然不是,诗和语言的关系也不仅仅是主体和载体的关系,它们高度黏合,缠缚在一起指向人的意识深处。在此过程中,语言的本位意义得以成倍地放大和凸显。此所以,阿诺德称它是“语言献给灵魂的礼物”,奥登会说“诗人就是语言赖以生存的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诗到语言为止”这样的话。它意味着语言是诗的灵魂和存在之家,而诗是语言的最高形式。
这样的观念,从来得到人们的认同。大诗人艾略特甚至说:“诗人对于本民族只负有间接义务,而对语言则负有直接义务。”所以,除了强调作诗者须有敏感的心性、饱满的情感和天赋的灵感外,人们都要求诗能假一种特殊的语言,造成动人的韵律和节奏,以传达内在的情感,进而调用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段,通过意象的移合、嵌接和转换,来多角度表达这种情感的力度与速度。所谓诗歌语言的特殊性,正是指由这些手段造成的强烈的“内指性”,即它主要不用来描绘和陈述事物,而用来抒写感觉;主要不诉诸人的理智,而整体性的摄取人的灵魂,并给予人情感以全方位的照顾和安慰。
当然,视觉图像与音乐也能容纳诗意,并深入到人的内里。但基于人本质上是由语言来定义的,诗歌不能不说是人的思想情感最准确可靠的载体。事实上,诗歌也确实以自己在语言一途上的艰苦探索,带给人丰厚的回报。它充满着诚意,很注意尽可能避免让人不要为五色所迷,也不为舒服的声音催眠,而努力让自己成为世间最真实、最有深意,且最经得起体味的真情流淌。如此,语言和思想不经意的碰撞,坠落下无数的美好形成诗。所以,海德格尔才认为单将诗视作一种文学形式是不够的,你须得用存在于精神状态中的词汇才能界说它。因为它内含着人存在的秘密,是人得以深刻领悟这种存在的真谛,并诗意地栖居在大地的重要手段。
这种语言极不易得,需要学习、锤炼与实验。正因为如此,英国文化批评家伊格尔顿《如何读诗》一书给诗作定义时,才特别强调“语言上的创造性”(verbally inventive)这一点,并本着现代“能指的物质性”观念,认为“词语有自己的纹理、音高和密度”,而“诗比别的语言艺术更充分地利用这一点”,因此他称诗人是“物质主义者”(materialists of language)。与此相似,布拉格结构主义学派最重要的理论家之一穆卡洛夫斯基在《标准语言和诗歌语言》中也说:“诗的语言的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突出词语”,“它的用处不是交际服务,而是为了把表现行动即言语行动本身提到突出地位”。所谓“提到突出地位”,就是要人正视它的特殊性,并为更好地传情达意,给它最大的凸显与发扬。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抒写生命和死亡、时代和祖国等不朽的纪念碑式诗篇、被认为是20世纪俄罗斯最伟大诗人的茨维塔耶娃,会称“诗人是情感和语言平衡的产物”。
那么,诗歌语言特殊在哪里?用英美新批评派文论家燕卜逊的分疏,那就是,与科学用语常常呈非此即彼的单义不同,诗的语言特征多呈现为一种亦此亦彼、或此或彼的复义状态,它有意让各种意义彼此交叠、相互渗透,以此来表达与征象复杂的世态人心。而要做到这一点,有以下两个角度:
一是从语意角度出发,多用与一望可知不同的另类写法,以感激人心,激活读者迟钝而麻木的心灵。雪莱《为诗辩护》说过:“诗使它所触及的一切变形。”譬如反讽就能使诗变形,它不像科学的语言,“所言即所指”,而是佯装无知,“所言非所指”,甚至故意口是心非,指东打西。用同为新批评派文论家布鲁克斯的话,是“语境对一个陈述的明显的歪曲”。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处置方式,使诗歌背后那个深邃的隐喻世界得以向人敞开,给读者以启发与感动。为此,布氏在所作《悖论语言》中常引西诗实例来说明。其实,中国古人虽未明确标示其名,却常暗用此法入诗。如杜甫的《咏怀古迹》第三首写王昭君故事,有所谓“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之句。这里“省识”,即略识之意。杜甫讽刺汉元帝昏庸,只知从画上识取美人,根本是有眼无珠。他后来的遗憾是自己造成的,与王昭君魂断塞外之值得同情是两回事。单就表面看,这两句诗不失平稳,甚至还带有几分香艳,但其实用情极其婉曲,用意尤为深至。用的就是反讽。更明显的例子是李商隐的《马嵬》诗,所谓“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上下两句看似次序颠倒,且没有任何展开,而两个并置的场景也彼此孤立,不相关联,但正是这种扯东说西的颠倒之言,以及非常隐蓄的戛然而止,将诗人对君王无能、无情和无担当的厌弃表达得入木三分。
一是从语法角度出发,多突出内在的语意关联,而有意突破外在的语法规制,以造成复义多指,来寄托和象征诗人特殊的感怀。是所谓诗歌的非语法性,它指的是不说习见的没毛病的但也没趣味的套话。基于诗歌是以实现自身为目的的,诗人在创作时就会根据表达的需要,有意通过破坏惯常语法规则来设置“阻距”,以延长人的感知,增加阅读的难度,此即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什克罗夫斯基所主张的“反常化”,或者叫“陌生化”。法国符号学家热奈特甚至说:“诗歌就是靠语言的缺陷而存在的,如果语言都是完美的话,诗歌就不复存在了,任何话语都成为诗歌了。”话虽说得绝对,但事实证明,这种处置方式对增强诗的张力与刺激读诗者的感受力都很有帮助。并且,类似的意思,中国人也早说过。如朱熹就肯定古人诗中“有句”,对陈与义《岸帻》诗中“乱云交翠壁,细雨湿青林”、《放慵》诗中“暖日薰杨柳,浓阴醉海棠”这样的句子很感冒,以为无句可称,甚至说这个算诗,则一路做将去,“一日作百首也得”。为什么?明人李东阳替他把原因解释清楚了。李东阳说:“作诗不用闲言助字,自然意象具足,此为最难”,并举欧阳修《秋怀》诗中“西风酒旗市,细雨菊花天”两句诗以为佐证。这两句诗既没有用介词交代物理位置,也没有用动词坐实具体情景,语法看起来很不完整,却见得到一种灵动与自由,既很好地保存了诗歌可能有的内在张力,又为读者多向度的感会与理解预留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受到李东阳的推崇。他进而认为如不这样做,诗会变得僵滞呆板,落入“村学究对法”。上述陈与义的诗错就错在主谓宾太过完整,动词的交代太清楚了,结果框死了诗境,局限了诗意,让诗显得陈旧老套,没了吸引人的特殊诗味,所以不受懂行的朱熹待见是可以相见的。
对此,王力先生的解释是,西方人基于将世界和外物秩序化的强烈意识,做文章时总想把语言“化零为整”,中国人则相反,喜欢“化整为零”。当然,这种分疏不能绝对化事实证明,后来的西方人也不都是这样的。相反,有许多人以为文法可弃,其情形一如进花园是为赏花,不必与看门狗打交道,所以不仅提出要“打破语法”,甚至身体力行“无动词诗”,对中国古人上述“反常而合道”的观点、做法更是大为欣赏。譬如英国汉学家鲍瑟尔就说:“表意文字能够携带的衍生意义,远非我们用拼音文字所能想象。在诗句中,那些字词没有严格的语法结构来组织(尤其当为了适应诗句的要求而放弃语言逻辑时),每个方块字互不联结,漂浮于读者视觉的汪洋。”他被这片深广的汪洋迷住了,弄得有点晕眩。
当然,无论从语意还是语法角度,这样的处置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以形象出之。对此意,东西方诗人都有强调。如明人陈献章就提出作诗“须将道理就自己性情上发出,不可作议论说去。离了诗之本体,便是宋头巾也。”清人沈德潜也说:“议论须带情韵以行,勿近伧父面目耳”。用英国诗人休姆的话,是诗歌“不是迥然不同的语言,而是一种具体可感的语言,它是一种完整地传达感觉的直观的语言。它总是企图抓住你,使你不断地看到物质事物,阻止你滑向抽象的过程”。为此,他们强调要最大限度地调动感官,如济慈所说,“用身体思想”,以开掘一己生命特有的感觉经验,既做到“无心而感”,即不是主题先行,一路寻诗,而让诗来寻我,又巧用想想,善于营造意象,以不断提升诗的纯净度,增加诗的自足性。在此过程中真正构造并确立起诗的文体意识。
明乎此,讨论诗歌与时代的关系就有了前提。其实,前面所谈及的种种都发生在当下,本身就是诗歌与时代关系的例证,这里只是再针对性地做一些展开。对诗歌与时代的关系,太多人会引用荷尔德林的大哉问:“在贫瘠的时代里,诗人何为?”结合我们身处的当下,我们自然也要问,在今天这个物欲横行的冗余的时代,诗歌该往哪里发展,诗人又该如何自处?
作者:汪涌豪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