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圈的“老事老办法”,也得看情况
随着王正敏院士被举报一案中更多细节内容的披露,比如部分论文重复发表,著作插图未注明出处等,学术界对于如何评价“历史遗留问题”,掀起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毕竟,在王正敏之前,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清华大学教授汪晖等人都因著作或论文中的注释不符合现行的学术规范而遭到抄袭举报。
“不难发现,大量学术腐败案和针对学术不端的举报都发生在最近10年里,其中不少举报都是针对知名学者和院士的。因为他们有名望,容易得到媒体关注。”按照历史学者、华东师范大学许纪霖教授的看法,国内学术界的规范确实有一个从宽松到严谨、严格的过程,科研诚信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学术著作的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的列举等方面,近10年,大学越来越强调这方面的学术规范。
当一些学者因学术规范欠佳而受到举报,也应历史地看待。若发生在本世纪,那么应按照目前的学术规范受到惩处。但如果相关学术行为发生在上世纪,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参照“老人老办法”,既然对于引注等学术规范在早先的中国学术界并没有特别的强调,那么对于历史问题就要历史地看待、给予包容。
但一位沪上985高校的知名教授直言,参考公共政策执行时的“老人老办法”的说法沿用到学术界是不恰当的。“一个科研工作者,只要现在还在从事研究,就要守现在的规矩。”在他看来,与其称为“老人老办法”,毋宁称之为“老事老办法”更妥帖一点。
还有一位任教于沪上名校的“长江学者”认为,即便是“老事老办法”,针对不同性质的学术举报,也需要具体事情具体看待。“上个世纪学术规范确实比较宽松,不太注重注释,但基本的学术规范是有的。比如不能抄袭,不能将别人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别说是老师,哪怕是自己父亲的都不可以——这是最基本的学术规矩。”在他看来,维护学术不端,打击学术腐败,中国学术界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净化学术环境,实施“高标准治理”。这位留德学者称,在德国一旦被发现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不仅会面临纪律处分,更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在英国和法国,科研工作者一旦丧失学术诚信,几乎相当于“自绝于江湖”,不仅身败名裂,也难以申请科研项目经费,科研生涯宣告结束。
由此谈及王正敏涉嫌学术行为不端案的处置,不少接受采访的学者表示,关注中科院的调查结果。“无论是院士改革还是狠抓学风建设,打击学术腐败,总体方向必定是有利于国家科学研究的进步和科研氛围、环境的改善,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