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简称《行动计划》),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提升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的发展指标。
其中明确,公办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要从目前的5%提升至10%,公办市一级幼儿园比例从目前的36%提升至50%。未来三年内取消郊区学前幼儿看护点,指导符合条件的看护点达到民办三级幼儿园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民办三级幼儿园申办二级幼儿园。
如何提升幼儿园办学质量?《行动计划》从学前教育实践指导、医教结合探索研究、质量评估与监测、幼小衔接、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学前教育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加强学前教育实践指导。通过继续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推广实践各级学前教育成果经验,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二是继续开展医教结合探索研究。强化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同,巩固深化“医教结合”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体系。市教委将颁布《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修订《上海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动态多元的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
四是深化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的双向衔接。明确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与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内容的衔接性、活动形式的过渡性。修订《上海市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指导意见》,建立并开展幼儿园与小学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双向交流机制等。
五是提高家庭、社区对学前教育的参与度。建立健全家庭教育的指导机制,宣传推广学前幼儿家庭教育的优质资源和社区资源。同时,在发展指标中也明确提出,每年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的目标。
六是扩大学前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幼儿园城郊结对、集团化办学、合作共同体等协同发展模式。通过委托管理、远程教研、影子园长等方式,推动长三角地区在学前教育管理、教科研、队伍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支持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增进国内外对话与交流,学习先进理念和方法,提升保教质量。
上海自上世纪90年代起探索0-6岁托幼一体化工作,此次《行动计划》在推进托幼一体方面要求各区统筹解决区域内托幼服务的供给总量、托幼需求结构和托幼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要尽可能开设托班,根据考核结果,对承接托班工作、办出相关特色的公办幼儿园,给予综合奖励。
作者:张鹏 焦苇
编辑:金婉霞 陈曦(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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