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靠伪造数据、剽窃材料、偷梁换柱发表论文或申请科研经费?上海公开说“不”!市科委日前出台《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简称《处理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市科委投诉举报学术不端行为,这被视为遏制科研诚信的一记“重拳”。
在昨天由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科协联合举办的“科研诚信与创新”培训活动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脑智卓越创新中心主任、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说:“治理学术不端关键在于监管,设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将极大推动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严惩失信者,“铤而走险”的人才会为之震慑
科研失信现象为何仍屡有发生?蒲慕明认为,关键的一点在于,我们对学术不端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他说:“交通法规明令禁止闯红灯,如果有人闯了红灯却没有得到相应惩罚,那么心存侥幸的闯红灯者就会越来越多,科研失信亦是如此。”
对于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行为必须出“重拳”才能见成效。蒲慕明举例说,曾有一位他认识的国外教授被查出有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委员会不仅取消了他当年的课题经费,接下来的三五年内,他都不会得到任何项目经费支持。只有在这样的“震慑”面前,敢于在科研诚信上“铤而走险”的人才会越来越少。
去年,科技部“三定”方案公布,新设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成为我国首个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的机构。根据科技部要求,市科委也于今年2月设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市科委副主任谢文澜表示,该机构完全独立于其他学术机构,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科研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
根据《处理办法》,如查实确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将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等处理措施。若情节严重的,可收回全部项目经费、撤销荣誉称号、撤销已批准的事项、一定期限取消申请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被提名市科学技术奖、担任评估评审专家等资格。
回归科研“初心”,让科研诚信文化蔚然成风
《处理办法》中还提到,处理结果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谢文澜透露,这将是一个全方位的科研监督体系,监督对象包括科研工作者、科研单位、科研流程、经费、管理、验收等各个方面和环节。
“建立科研信用平台,并不是为监督而监督,而是为了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让科研工作者回归‘初心’,激发全市创新活力,让更多创新人才在健康的环境中竞争、成长。”谢文澜说。
“科研诚信是一种文化。”蒲慕明说,当科研群体普遍缺乏对科研诚信的认同、回避自己的责任时,群体中的科研行为“灰色”地带就会增长;而当科研圈里的大部分人都严格对自己的数据负责、对论文负责,学术不端行为就会大幅减少。
作者:沈湫莎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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