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了《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拟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
更加注重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
谈到此次联合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指出,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已经渐趋完善成型。但根据实地调研和一线人员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而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因此三部门将以专利为突破口,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若干意见》明确,高校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围绕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探索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在人才评聘体系方面,高校要以质量和转化绩效为导向,更加重视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等指标,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定等政策中,坚决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考核内容,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
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方面,高校要以优化专利质量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与此同时,要将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成效评价以及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不单纯考核专利数量,更加突出转化应用。同时,反对发布并坚决抵制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排行榜。
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
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高校专利工作要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在实际工作中,基于科研项目结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奖励申报、创新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导向,出现了一些低质量专利、无应用前景的专利,也存在‘大而不优,多而不强’的矛盾和问题。这不但违背了科技创新的规律,而且偏离了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知识产权应该是为了保护创新的价值而产生,而不应该是为了满足各类考核评价评比而申请,更不应为追求一些指标而凑数。
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侧。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是运用,而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等其他工作都是为知识产权运用而服务。高校要树立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浪费的理念,突出转化运用导向,倒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优化和提升。
此外,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在科研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科技创新全过程,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作者:王星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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