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到,“健康服务业50条”提出了许多发展举措,与之配套,上海将陆续启动“放管服”改革和项目建设工作。比如,推进新修订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实施,不良医疗机构、人员将被“劝退”。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上海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针对“健康服务50条”中关于放宽社会办医规划限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医疗技术管理等要求,上海市卫健委称,已启动了相关政策细则制定工作。
其中,本市全科诊所审批备案管理办法已发布,护士区域注册管理、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告知承诺制试点方案等一批政策,已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预计今年初,这些政策将陆续出台。
市卫健委同时强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既要抓“放”“服”,也要抓“管”。“‘放’了‘不管’,行业发展就会出问题。这段时间抓‘管’的重点,就是推进新修订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实施。”市卫健委对外表示,上海将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执业许可校验、医保支付、等级评审、医师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形成不良医疗机构和不良执业人员的退出机制。
目前,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发布实施。
作者:首席记者 唐闻佳
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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