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医疗行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将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同时,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
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为健全长效机制,行动方案称,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作者:唐闻佳
编辑:沈湫莎
责任编辑:唐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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