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 卷十六云:“瑯琊秦巨伯,年六十,尝夜行饮酒,道经蓬山庙。忽见其两孙迎之,扶持百馀步,便捉伯颈着地,骂:‘老奴,汝某日捶我,我今当杀汝。’伯思惟某时信捶此孙。伯乃佯死,乃置伯去。伯归家,欲治两孙,两孙惊惋,叩头言:‘为子孙,宁可有此。恐是鬼魅,乞更试之。’伯意悟。数日,乃诈醉,行此庙间。复见两孙来,扶持伯。伯乃急持,鬼动作不得。达家,乃是两人 (偶) 也。伯着火炙之,腹背俱焦坼。出着庭中,夜皆亡去。伯恨不得杀之。后月馀,又佯酒醉夜行,怀刃以去,家不知也。极夜不还,其孙恐又为此鬼所困,乃俱往迎伯,伯乃刺杀之。”(中华书局1979年版,198页)
按,夏志清 《中国古典小说史论》 据杨宪益、戴乃迭英译 《卖鬼的人:三至六世纪的中国故事》 引了它,并讨论它的主题,认为:“这个老人是一位家教严厉兼以好人自居的人,因为太急于施惩罚,又被自 己的权威冲昏了头脑,所以在第二次上了 当。他的不能分辨真假,表明了他的秉性。”夏先生又说:“这则故事虽仅有最低限度的对白和叙述细节,但因为它成功地体现了一个道德问题,本身已十分令人满意。”(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16一17页) 这几句“阐释”,简直是“不知所云”。
其实,此节全本所谓“黎丘之鬼”,并无什么新意。《吕氏春秋·疑似》 云:“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状。邑丈人有之市而醉归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扶而道苦之。丈人归,酒醒,而诮其子曰:‘吾为汝父也,岂谓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其子泣而触地曰:‘孽矣,无此事也。昔也往责于东邑人,可问也。’其父信之,曰:‘嘻,是必大奇鬼也。我固尝闻之矣。’明日,端复饮于市,欲遇而刺杀之。明旦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反也,遂逝迎之。丈人望其真子,拔剑而刺之。”
《太平广记》 卷四四七引 《朝野佥载》一则,亦与之绝类:“唐国子监助教张简,河南缑氏人也。曾为乡学讲 《文选》,有野狐假简形,讲一纸书而去。须臾简至,弟子怪问之,简异曰:‘前来者必野狐也。’讲罢归舍,见妹坐络丝,谓简曰:‘适煮菜冷,兄来何迟?’简坐,久待不至,乃责其妹,妹曰:‘元不见兄来。此必是野狐也,更见即杀之。’明 日又来,见妹坐络丝,谓简曰:‘鬼魅适向舍后。’简遂持棒,见真妹从厕上出来,遂击之。妹号叫曰:‘是儿。’简不信,因击杀之。问络丝者,化为野狐而走。”
本此意而益为诙诡,我所知道的,则有 《右台仙馆笔记》 卷一所载一事:“张永祺,南雄州人。娶何氏,生子甫一岁,挈之如母家。其姨女适某氏者亦至,有女亦一岁,与其子貌酷似,乍视之莫辨也。及何归,则呱呱者已为某氏女矣,盖母家戏易之以博一笑耳也。何命婢往易之,及至家,仍某氏女也。又命媪往易之,至何家,谛视,则实张氏子,而非某氏女。何氏之母曰:‘此事本由嬉戏而起,乃已易子而归,仍见为女,及携女来易,又见为子,此必有异矣。’乃自携其女之子至张家还之,且曰:‘事诚可异,勿播扬也。’嗣是两家子女时时互易,莫知其所以然。后招姨女来,分宅居之,始已。或曰,此殆狐魅播弄以为戏也。”
故事的主题,也无非是 《红楼梦》 中太虚幻境的一联上句所说:“假作真时真亦假”。说起来,人世间的真假,纷纷纭纭,就是其中无狐鬼播弄,要分辨得真确,也不是件容易事。不过,读了这些故事,如不管其道德意味,只论它的“诡异的愉悦”,或者是更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