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免去杨佳瑛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黄祥青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郭伟清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陈亚娟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决定任命徐金贵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决定任命陈思群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决定任命徐燕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作者:祝越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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