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消息,自今年4月起,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补贴等多项民生政策进行了调整。
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全日制劳动费从2420元升到248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升至22元。已办理失业登记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第1至12月的失业保险金从1770元升至1815元,第13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从1416元升到1452元。
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费从每月的1936元调整到1984元。见习青年的带教补贴费从每月726元升到744元。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就业岗位补贴从1210元升至1240元。
作者: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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