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姜某出于好奇,从国外微信代购毒品入境,收货时被人赃俱获。今天(6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对姜某提起公诉。
“你好,有一份从国外寄来的快递,留的这个电话号码,是你的么?”“是的,你稍等一下,我马上下来取。” 今年3月21日下午2时许, 姜某挂完电话兴冲冲地来到位于本市静安区的公司楼下取件,签好字收好包裹刚要离开,民警就把她叫住了,并当场对她的包裹进行了拆封检查。只见一件灰色短袖T恤包着三小包白色粉末和三支黄色烟油。鉴于白色粉末可疑,民警将其带到了派出所询问。
一开始,面对民警的询问,年轻的姜某闪烁其词,一会儿说自己用假名收件,是受朋友所托帮人代收快递,自己压根不认识寄件人,一会儿又说朋友告知她代收的是电子烟,抽了会很嗨但不违法,自己还帮着微信代付了尾款。
而当民警追问她为何删除与该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时,她又说这是习惯使然,朋友不在上海,她帮忙代收而已。
面对一系列证据及民警的反复讯问,姜某终于承认自己去年或前年在酒吧认识了一小姐妹,经她推荐加了一个人在美国的代购的微信,并于2019年3月7日通过微信转帐给对方人民币3650元,从国外买了三支含大麻成分的电子烟和三包吸了会很嗨的“米饭”。姜某也坦陈虽不知“米饭”的具体成分,但知道是毒品,自己因为好奇,所以想买点玩玩,之前出于逃避心理才编造了帮人代收快递的谎言。
经鉴定,三包白色粉末共重2.88克,检出氯胺酮成分;三瓶黄色液体共计1.64克,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今天(6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对姜某提起公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氯胺酮俗称K粉,和四氢大麻酚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范畴内的毒品。
在我国,毒品是违禁品,当然要取缔。本案中,代购毒品入境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涉嫌走私必须予以严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毒品犯罪中的“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论。在走私毒品犯罪中存在走私人和购买人两方,根据司法解释双方在符合犯罪构成的情况下均构成走私毒品犯罪,而且走私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姜某才二十几岁,大学毕业后来沪工作至今,本是大好年华,却因毒品自毁前程。6·26禁毒日马上到了,还是要说一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作者:何易 苏双丽
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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