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大家耳熟能详,但有时候在诱惑之下,有些人还是会理智不在线,陷入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圈套之中。
“我在车站等车,一个30多岁的男子捡了一个皮夹,让我看一下并且不让我出声”,被害人张女士回忆。她不知道的是,正是这一眼,她起了贪念,也成为了诈骗团伙的“猎物”。
经查,2016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谭某、岳某和陈某在上海专门做“抛物诈骗”,并进行了相应的分工。陈某做司机,开车带谭某和岳某到处晃悠,谭某和岳某下车寻找诈骗目标。2016年4月的一天,他们将目标锁定了在车站等车的50多岁的张女士。
谭某上前走到张女士身边假装向张女士问路,与此同时,岳某从旁边经过,假装不经意掉了一个钱包,随即就走开了。谭某捡起钱包,示意让张女士不要出声,并让张女士看了一眼钱包,演出钱包里有很多钱的样子,表示会将钱分给张女士一部分。
过了一会,岳某就走回来了,假装找寻丢失的钱包,问谭某和张女士有没有看见他的钱包。谭某和张女士都说没看见。
这时,作为司机的陈某开车过来了,假装问谭某和张女士要去哪里,因为事先说好了要分钱,所以谭某就拉着张女士一起上了陈某的车。车子刚起步,岳某就拦下车,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他说:“有人看见你们两个捡了我的钱包,我的钱包里有9000多元,还有金项链和金耳环”。岳某要求检查谭某和张女士的钱包。谭某就将自己的包给岳某看,并偷偷将岳某的钱包给了张女士。之后,岳某要检查张女士的包和饰品,谭某在旁边说:“让他检查,没事的”。张女士就摘了自己的金项链和金耳环,岳某看完后说不是他的。
岳某让张女士先下车,自己要坐到车子后排再检查一下谭某的物品,谭某假装怕张女士拿着捡来的钱包逃走,就告诉张女士说:“你的首饰先放在我这,因为我的皮夹在你这,你先下车等我”。张女士同意了。没想到,张女士刚一下车,他们三人就开车逃走了。
实际上,钱包里只有100元人民币,其他都是纸。
岳某和陈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谭某却妄图逃之夭夭。终于,在2019年6月11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谭某。
不法分子终将难逃法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对陌生人的警惕,更要深知“天上不会掉馅饼”。
作者:周渊 吕亚南
编辑:孙华
责任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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