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登船检查、船载嗅探、岸基固定嗅探、无人机嗅探等一系列监测船舶超标燃油排放的“神器”之后,空巡“有人机”搭载嗅探设备首次测试成功!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范围内国际航行船舶不得使用硫含量高于0.5%的燃油,因此如何对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特别是远海水域的船舶,使用燃油情况开展有效监管已经迫在眉睫。空巡飞机航程长、既有巡航路线覆盖主要航道,在开展海事远海监管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本月12、13日上海海事局精心筹划,在利用空巡飞机开展限硫令监管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开创了国内使用有人机实施船舶尾气监测的先河。
12月12日,天气晴朗,能见度良好。伴随着引擎的轰鸣声,直升机载着上海海事局及相关单位专家组成的研究专班腾空而起,来到预定测试水域——“鸡骨礁”附近,选取监测目标船舶、直升机低空慢速盘旋、接近目标船舶烟羽区域、打开直升机舱门、将气体抽吸管伸出舱门、实施尾气监测,上海海事局专家在机组的协助下完成了一连串动作,“测到了!测到了!”,伴随着手机屏幕上出现的二氧化硫波峰,机舱内一片欢呼。在两个多小时的飞行中,专班先后对“**新时代”轮、“**州20”轮、“*泰”轮等三艘船舶实施了尾气监测,成功取得尾气监测数据,通过尾气中硫碳比推算出三艘船舶使用燃油硫含量在0.02%-0.48%之间。
据了解,针对如何加强对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特别是远海水域的船舶,使用燃油情况开展有效监管这一难题,上海海事局正进行着现实可行的探索:利用海事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对远海区域船舶实施尾气监测,筛选重点嫌疑船舶,进而结合其他方式尾气监测锁定嫌疑船舶,并开展后续登轮调查取证,于近期实现了尾气监测技术在直升机上的试用工作。
12月13日研究专班在舟山朱家尖海事空巡基地,又对海事固定翼飞机进行了实地考察,由于固定翼飞机飞行高度高等特点,专班初步论证了使用电化学嗅探法、红外嗅探法在固定翼飞机上实施尾气监测的可能性。
此次试测工作证明了使用有人飞机进行船舶尾气监测是可行的,且有人飞机具有的航程长等优势决定了其在船舶限硫令监管中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开展进一步探索,实现监测设备的集成化、小型化、便携化,争取早日实现有人飞机限硫令常规监管能力。
作者:何易 林祥彬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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