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收到当事人安徽省黄山市一家口罩机生产企业的申请,请求法院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称,因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口罩紧缺,急需口罩生产设备。2月初,申请人收到了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调拨令》,黄山市人民政府也收到其他地区政府的函件,请求马上组织该企业恢复生产口罩机,以解燃眉之急。由于恢复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故恳请法院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了担保。
收到申请后,合议庭立即就该案解除保全事宜进行了评议,考虑到疫情的严重性以及口罩生产的紧急性,从大局出发,合议庭一致同意在确保合法的前提下,尽快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担保材料以及提交的《调拨令》等文件原件后,合议庭当天即依法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移送执行局,急事急办。2月7日,执行局以最快的速度解除了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不到48小时的时间里,审执密切配合,在打赢防疫战中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作者:何易 王蕾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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