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代购的“网红海淘药”,“瘦到你尖叫”的减肥咖啡、胶囊,非法出售的“野鸭”……当心,这些可能是伪劣商品!3.15前夕,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19年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58件24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8件163人,不批准逮捕83人。
全年共受理提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8件396人。起诉165件250人,不起诉74人。涉及罪名较为集中,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156件244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45件9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7件60人。
从犯罪对象看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涉药品类犯罪案件中,来路不明的美容针、麻醉针等注射针剂类案件占比42.3%。销售美容针剂类案件不仅在地下美容工作室为顾客提供非法注射服务,“飞单”情形逐渐增多,既没有实体店也不经手货物,直接通过微信将上家的货物销售给下家。受理壮阳类性药案占比33.3%。销售壮阳类性药案件从传统的成人用品实体店销售,逐渐转为通过淘宝、微信等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受理“网红海淘”药品案占比13.5%。这些药品来路不明、真假难辨,质量安全也难以保障。
涉药品类案件中还包括少量自制假中药、假抗癌类药品等。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涉药品类犯罪案件中,减肥胶囊、减肥咖啡等减肥类产品较突出,占比31.7%。如韩某某等人将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加入到所谓的“减肥咖啡”中,并通过微信分级招募代理的方式对外销售,范围遍布全国,销售额高达833万余元。其他产品类案件涉及柴油类、烟草类以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
从犯罪手法看
利用互联网销售案件增加,相比传统的实体店销售模式,网络销售不仅没有场地成本,占用资金量小,销售速度快、影响广,方便犯罪嫌疑人跨区域作案,且难被主管部门监管,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更强。
从犯罪规模看
部分案件呈现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化特点。如石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东阿阿胶案,多人合谋作案,分别负责采购、生产、包装、销售等环节,采购地在外省,运输地途经多地,销售地在上海,犯罪行为的危害范围广,取证难度较大。
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上海检察机关这样办案!
集中管辖办理多起重大案件
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管辖。2019年,上述两院办理了包括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的韩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减肥咖啡案及入选最高检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的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
“内外参谋”以专业化引领办案工作
构建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外部专家咨询机制,聘请食品、药品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扩充专家智库成员,就检察办案提供专门智力支持;上海市检察院成立以办理食品、药品案件资深检察官为核心的“上海市检察机关食药品环资核心办案团队”,开展专业化研讨、论证,基层检察院组建内部检察专业化办案组,共同解决食药领域办案中的棘手难题。
构建“专业化办案+属地化治理”工作机制
2019年8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活动的意见》,构建以专业检察院办案为主体,涉案属地检察院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全市16家基层检察院结合区域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联系联动,及时发现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方式达成统一共识,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市检察院联合宝山、浦东、闵行、青浦四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地方镇政府,同日、同步在本市四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共治”专项综合治理活动,“两法衔接前端”与“综合治理后端”一起抓,合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于消费者众多、销售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合规守法企业的利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
坚持司法与普法相结合
检察机关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理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报案例、人大代表听庭评议、与街镇联合举办“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开展法制宣传等形式,积极广泛传播“四个最严”的执法理念,探索跨行政区划办案与属地化检察治理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民生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
作者:何易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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