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法规就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然而男子李某某明明违反交通规则在先,当民警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时非但拒不配合执法,对民警又打又骂,甚至用脚踢民警妨碍其执行公务。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1月8日下午,上海市金山区某镇派出所民警在一公园路口进行交通整治,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5时许,民警发现一男子在公园路口穿马路时,未走斑马线并且走在机动车道上,遂上前口头让其停下。
民警告知男子,需要出示证件进行身份核实并处罚。岂料该男子拒不配合并继续前行,走至下一个路口时,民警上前拉住该男子的左手,再次口头告知他应当停下配合执法。
“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该男子突然用力挣脱民警,一股脑地躺倒在地,在街头大喊大叫,还不断用力踢踹民警,一时间不少不明真相的市民前来围观。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周渊 汪百顺
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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