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近日发生了一起非同寻常的电动车盗窃案:不仅作案过程破绽百出,窃贼还主动将车归还失主,并且投案自首。经过侦查,案件背后的隐情浮出水面——这场偷车大戏竟是由一对小夫妻的家庭矛盾引发的。
“偷车贼”詹某是一名拥有正当职业的85后工薪族。去年5月,他与妻子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开始冷战。5月13日晚10点,詹某接到妻子的电话,妻子向他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请求:朋友送了一辆电动车,车子就停在轨交2号线中山公园地铁站出口处,且未上锁,但车钥匙要过两天才能送来,妻子让詹某将车子先推回家去。
詹某并未多想,一口应承下来。当晚11点左右,他骑着自家的电动车到达指定地点,很快发现了妻子所说的那辆“没上锁的电动车”。
于是,詹某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一旁,推着这辆电动车慢慢往家的方向推行。没走多远,詹某想到妻子也快下班了,不如在原地等候,两人骑车回家。妻子王某工作的地方离地铁站不远,很快两人就在路边汇合了。詹某让妻子骑上朋友送的车,而他骑上自己的电动车,然后伸出右脚勾在妻子所骑的车上,借着一辆车的动力推动两辆车并排行驶。
到家后,这辆朋友赠送的电动车被夫妻俩停放在住处楼下,但这位朋友却迟迟没有把车钥匙送来。转眼数天过去了,詹某开始怀疑车子来路不明,詹某在电动车储物箱里仔细翻找了一圈,发现了一张登记有车主信息的保修卡,上面赫然写着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他拿着卡片去质问妻子,妻子的回答验证了他的猜想:这一切都是妻子自编自导的骗局。
原来,当初两人发生争吵后,王某就想找个法子教训一下丈夫。案发当日,王某在途经地铁站出口时,发现了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一个荒唐的念头在她的脑海中渐渐成形——她要让丈夫进“局子”。
于是,她向詹某谎称,朋友给他们送了一辆电动车,实则是让詹某去偷车。路口附近遍布监控摄像头,王某料想丈夫偷车的行径一定会被摄像头拍到,日后肯定难逃处罚。
面对丈夫的质问,王某将事实和盘托出,也因此引来了丈夫的训斥。王某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夫妻俩决定主动还车、弥补过失。他们根据保修卡上登记的信息联系到了车主,并将电动车还给了对方,然后双双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虽然被盗车辆已经物归原主,但是盗窃行为已经发生,王某夫妇当然要为这一场闹剧付出代价。夫妻俩向失主进行了经济赔偿,此外,王某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王某为惩罚丈夫故意编造朋友赠车的谎言,指使詹某将车推走,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王某的犯罪较轻,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6月19日,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其本人公开宣布。检察官当场对王某进行训诫教育,王某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詹某因受到妻子的蒙骗实施偷车,不具备盗窃的主观故意,故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撤案处理。
检察机关提醒:法律面前不容儿戏,“恶搞”也要有底线。发生情感纠纷、家庭矛盾时,当事人应当加强沟通、妥善处理,切不可为图一时之快肆意捉弄对方,甚至拿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开玩笑。
作者:周渊 简宁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