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40沪陕高速启东往上海方向,一辆私家车突遇险情,导致车辆爆胎,无法行驶,所幸民警及时到场帮助车主解困。
3月6日清晨5时30分许,市民黄先生驾驶私家车沿着G40沪陕高速从启东回上海。突然,黄先生发现自己行驶的车道内有杂物,但因为天色尚暗,看清时已经来不及变换车道。黄先生只能轻打方向,可还是压倒了那个杂物,紧接着车胎报警声响起,仪表盘显示汽车右前轮失压。一脸惊慌的黄先生紧紧握住方向盘,把车驶入安全车道,缓缓靠边停下,随后打开危险警示灯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朱清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在确认驾驶员没有受伤后,朱清立即从黄先生车上取出三角警示牌,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了警告标志,并通知了交通事故救援车,接着朱清对该起单车交通事故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发现系一块散落的金属块刺破了黄先生私家车的右前轮,其他部位并未受损,只需更换轮胎便可。
黄先生表示车内虽有备用轮胎,但自己从未换过,也不清楚应该如何操作。朱清听后,二话不说,帮助黄先生打开后备箱,更换了轮胎。10分钟后,黄先生安全驶离事发地。事后,朱清又对该路段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确保路面无障碍物。
警方提示: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如果发现路面障碍物,切忌急打方向避让,应当减速后变道避让,不可轻易碾压或骑压通过,防止对自身安全造成损害。对发现需要清理的障碍物,可以报警或拨打高速公路服务电话。若车辆被障碍物损伤但仍能行驶的,请尽快撤离到安全车道,打开危险警示灯(即俗称的双闪),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应全部撤离至车道外,时刻关注来车方向,并立即报警,等待救援。
作者:何易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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