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穿过一次的泳衣
我在幼年时代,有过几次遭遇痴汉的经历。
第一次发生在图书馆。我记得当时大约上小学二年级。父亲领着我和弟弟到了图书馆,我坐在长椅上读书时,被一个中年男人偷窥了裙底。
那人的举动特别诡异,对我来说十分恐怖。但我对他行为的性质仍懵懂不解,便没有向任何人提及。
第二次,记得是在小学四年级,我一个人乘电车时发生的。
在并不怎么拥挤的电车里,一个男人紧紧贴住了我的后背。起初,我还困惑他有什么必要非站在我身后,接下来的瞬间,我一手抓着吊环,身体一下便僵住了。
距离我下车那一站,中间大约有十到十五分钟左右。这个男人虽说没有把手伸进我的衣服,却紧贴着我的后背,往我身上死命地靠,隔着衣服不停摸我的身体。还记得,我吓得一动也不敢动,到站下了电车就全速往检票口跑,极力想甩掉他。
当时,虽说清楚意识到对方是个“奇怪的人”,是个“变态”,但对自己究竟遭遇了什么,却完全没有一点概念。
到家后,我也只是跟妈妈抱怨了一句,“今天在电车里碰到了一个怪人”,别的什么都没讲。斜阳的余晖照进车窗,我一手抓着吊环,身体僵硬、不能动弹的模样映在窗玻璃上,不停随着景物的变化而闪烁。那幅情景,至今仍浮现在我眼底。我身上淡青与橙色相间的夹克,和背后的男人,一起映在车窗上。但唯有他的那张脸,我却没有看清楚。没敢回头看。
第三次,发生在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我和朋友两家人一起去东京水上乐园玩。那是我们做了好久的计划,终于盼来的日子。恰好那阵子,我开始买某本儿童杂志。看了杂志,就缠着妈妈软磨硬泡,买了平生第一套比基尼。
我本来特别喜欢游泳,直到那件事发生之前,都盼着开心的一天最好不要结束。
破坏了这个美好日子的,是一个男人肆无忌惮的行为。当时恰好是周末或暑假,造浪的泳池里人满为患,就是名副其实的“洗土豆”状态。我身上套着大大的游泳圈,和朋友向着波浪涌来的方向游去。到了某个深度时,脚开始挨不到池底。可我一点也不怕水,即使脚够不到池底,也继续向着波浪游去。
这时,朋友穿过人群的缝隙,游到了离我很远的前方。人太多了,我担心跟她挤散,就喊了一声:“等等我!”
就在那一瞬间,突然从背后,什么人的手抓住了水里的我,在我身上,尤其是比基尼遮住的地方乱摸起来。由于脚够不到池底,我两臂架在游泳圈上,身体悬吊在那里。大大的游泳圈挡住了我,周围的人大概都没有看见。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因为恐惧而无法动弹,拼命用视线搜寻着朋友的身影,嘴里唤着她的名字,竭尽全力高声呼喊:“救命啊!” 但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周围那么多人,假如叫出了声,肯定会有谁来救我吧。
可惜,无论我怎么大声叫喊,在充斥着孩子的惊叫与欢声的泳池里,我拼命挤出的那一点微弱的声音,始终无法传到别人的耳中。
可能只是一分多钟吧,我却感觉漫长无比。终于,朋友发现我一直没有跟上去,回过头来找我。就在她满面笑容向我游来的期间,背后伸过来的两只手都没有停止动作。
在朋友离我只剩三米多远的时候,我才总算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大概是我脸上写满了惊恐与慌乱吧,朋友立刻问:“你怎么啦?” 我简短地答了句:“被摸了。”就马上就回头寻找。
看见一个瘦削的男人正离开我们向远处游去。我问:“看见刚才我背后那个人了吗?” 朋友答:“嗯,是个年轻人。”
没有办法继续开心地游下去了。我吓得要命。虽说已经是小学高年级生了,对此事却依旧懵懂,只感到慌乱不知所措。不过,这件事给我留下的诡异的嫌恶感和恐惧感,却直到如今都记忆犹新。
我和朋友马上返回了岸边。有家人铺着蓝色编织垫在等我们。
“我被一个男的摸了。”
不知该怎么讲述自己的经历,只简短地提了一句。妈妈给我披上浴巾,让我“在这里休息一下”。
我终于放下心来,眼泪夺眶而出。为了不让正在开心玩耍的朋友和她的家人察觉,我裹着浴巾,静静地坐着。
“就是因为穿了那么可爱的比基尼啊。”
这时,朋友的妈妈或许是想安慰我一下吧,如此说道。我被这句话轰然击倒。有问题的人,是我。难道穿什么衣服,都必须小心选择才行吗?我不过是穿了一件心爱的泳衣而已,却遭到了这样不公平的责备,不管出于什么理由,这让我感到悲伤。
从那之后,那套泳衣我再也不曾穿过。
没有什么“穿了容易被强奸的衣服”
我之所以讲述这些经历,是想表达:性侵和受害者的着装没有关系。发布会的当日,尽管我最信赖的媒体人清水先生交代说“最好穿一身黑色套装”,我还是当场回绝:“我绝对不会穿的。”
不过,穿T 恤牛仔裤确实不合适,考虑到这一点,我便选了件麻质的衬衫。当然,对熟知日本媒体的行事风格,又全力支持我的清水先生,我发自内心表示感谢。
只是,“受害者身穿白色衬衫,扣子密密实实扣到卡住下巴,脸上带着一抹忧伤之色”——我想打碎这套不知由何人构建的人设。不管受害者穿了什么,或没穿什么,都不该因此而遭受责难,也不该将其视为她受害的理由。
今后,我也绝不愿生活在别人擅自规定的“受害者模板”之中。我认为那是错误的。
即使只是坐着电车去学校,也会被痴汉骚扰。最后一次遭遇痴汉,我穿的是学生制服。死命躲避硬贴上来的中年男人,换个位置站着,可对方仍纠缠不休地跟过来。瞥见我脸上的嫌恶之色,反而露出几分得意的神情。看到对方这种反应,我顿时满腔愤怒。
想到自己以前的经历,我心里暗暗发誓,下次再遇上色狼骚扰,一定要把他抓住。过去自己太年幼,处在对方造成的震惊当中,无法马上理解对方行为的含义,再加上,也没有任何大人教导过自己,这种行为“是罪恶的”。
不过,当时,我实际也曾试图大喊,却又一次没能发出声音。我担心假如抓住了这只咸猪手,会不会遭到对方的毒打。由于乘坐的是急行电车,一时半会儿还到不了自己要下车的一站。中年男于是肆无忌惮,不停上下其手。
终于,电车到站。车门打开的瞬间,我飞速跳上站台,向车门转身回望,口中大叫:“这人是痴汉!变态死老头子!少不要脸了!” 然后,才大哭着撒腿狂奔,跑回家去。
那是十四五岁时候的遭遇。是我生平第一次,去骂一个素不相识的大人。我将之前体验的所有恐惧,和没能做点什么加以制止的不甘,悉数化为一句怒骂——“变态死老头子!” 掷向了对方。
我下定决心,下次再遇到咸猪手,一定要抓住他的手腕,拖他去见警察。大概是这份戒备心流露在了脸上,自那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电车痴汉。
原本,我不必去下这样的决心,不必有这样的担忧。在我看来,我们的社会应该能保障女性每日安心正常地生活。然而,我的朋友们都反映,痴汉是日常司空见惯的犯罪行为。
被咸猪手伸进内衣下乱摸,裙子被割破,已经上了高中,还被五六名小自己好几岁的初中男生围堵在电车内骚扰……这些,都是我的朋友遭遇的痴汉犯罪。多到这里无法一一列举。
其中遭遇性骚扰最多的发小,为了弄清楚怎样才能减少受害,我们一起进行了“试错实验”。其中之一,就是走路的方式。稍微有点内八、步速迟缓的她,对自己实行了大步流星的快走特训。
在我所掌握的知识范围内,有痴汉行为的人,大多喜欢瞄准那些看起来文静温驯、不敢反抗的乖乖女,要么就是被骚扰了也不解其意的小女生下手。
最近,我看到 NHK 电视台做了一份这样的调查。
哪种行为会让对方误解你已“同意上床”,但也无可奈何:
两个人单独用餐 11%
两个人单独饮酒 27%
两个人单独乘车 25%
穿暴露的衣服 23%
喝到烂醉 35%
此处列举的几个事项,哪一项都不能被当作性行为的“许可”。
看了这个调查,我想起《周刊新潮》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的报道中,中村格的那段发言。
“女方也有希望对方帮忙安排工作的企图,所以才会见面饮酒,此事充其量不过是男女纠纷而已。她甚至还跟着对方去了第二家啊!”
这竟然是原警视厅刑事部长的发言?简直让人怀疑自己的耳朵。
倘若这项调查中的所有项目,都能当作性行为的“许可”,那么,男女两人单独吃个饭是不是也不可以了?在日本的企业中,因为商务上的交往,一起用餐的情况很多。甚至有时会被上司强制陪客户吃饭。
具体到我的案子,我并没有和山口单独用餐的打算,结果却演变成了这种情况,是因为我们必须就一些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商谈。
当天,我为何没有直接从酒店去警局报案?
事后,我也曾一再自责。或许在内心某处,认为自己应当独立解决此事吧。认为这只是一场噩梦。
尽管自身也有这样的想法,可每当被人质问:“当时干吗不立即报警呢?” 我还是特别难过,仿佛被人扼住了喉咙。
首先,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在那里确认自己的状况。自己怎会没有去酒店的记忆呢?再者,这件事对我来说过于屈辱,用“感到羞耻”这样的说法根本不足以形容。
况且,更重要的是,我曾信任对方。认为他是即将成为自己上司的人。作为华盛顿分局的局长,我对他心存敬意。这样的一个人,在我心目中不可能一瞬间摇身变成罪犯。
可惜,他的行为,却让我真真切切感觉是犯罪。它如此暴力,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
这两种彼此矛盾的感觉,在一段时间里,令我倍加困惑。
——摘自《黑箱:日本之耻》,雅众文化公司、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作者:【日】伊藤诗织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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