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陷阱》
[法]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马修·阿伦著
法意译
中信出版集团
何谓长臂原则?简言之,在全球金融与贸易领域,由于美元处于主导地位,美国因此获得了强悍的美元霸权——“治外法权”:因为全球大多数贸易和投资以美元计价并通过纽约的美元清算体系结算,美国司法机构认为,可以援引美国法律起诉利用美元清算的外国公司。跨国企业若想绕开美国的“治外法权”,就必须放弃用美元结算,不再利用任何美元的国际清算体系。但在现实中,这非常困难。
另一被经常使用的“治外法权”则是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FCPA)。FCPA禁止美国企业和与美国有经贸往来的企业直接或间接(通过代理商)向其海外政府公务人员行贿。但在实操层面,只要企业与美国有一丝关联,比如在美国证交所上市或使用美元交易,都能成为美司法部援引FCPA展开调查的理由。
美国的这种 “治外法权”,即所谓“长臂原则”。在2008年后,利用长臂原则针对海外(非美国)跨国公司的案例越来越多,其选择性执法和频出的天价罚单(上亿美元以上),让世人不得不揣测,美国究竟有何目的?
《美国陷阱》以作者个人的亲身经历分析美国的长臂原则,也给日益全球化的中国企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警醒。
2013年,时任法国工业集团企业阿尔斯通的全球锅炉业务负责人皮耶鲁齐在美国出差时被捕,开始了长达五年的与美国司法体系的博弈,并入狱服刑近两年。
FBI带走皮耶鲁齐的理由,是怀疑他触犯FCPA,因为他在2003年参与了争取印尼一个1.18亿美元锅炉合同竞标的中间人谈判,事后证明中间人曾向印尼有关议员行贿。从严格意义上讲,皮耶鲁齐并非阿尔斯通核心管理层成员,FBI抓捕他,是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深入调查阿尔斯通全球业务中涉嫌的各种行贿问题。
《美国陷阱》的记述,凸显了法国人所理解的美国司法长臂原则:选择性执法,以及司法背后可能代表的商业利益裹挟。作为亲历者,皮耶鲁齐细致观察了美国司法制度,尤其对司法机构以轻罪指控或减刑来压迫和利诱嫌犯揭发或做污点证人的做法,有较深刻的批评。他因为应诉和服刑,辗转美国多家监狱,也因此对美国监狱系统尤其是外包给盈利机构经营的监狱系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对经济罪嫌犯及未决嫌犯缺乏足够的保护,有着全景式的揭露。
皮耶鲁齐这本书提出了两点重要的观察,值得中国企业警醒。
第一,美国司法部通过诉讼迫使跨国公司就范,从而收取大量罚金。
FCPA于1977年通过,但自2008年始呈爆炸式增长。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司法部通过FCPA案件给出巨额罚单确可补贴政府预算的不足。按《美国陷阱》统计,截至2014年,美司法部海外反腐调查案中,仅30%涉及外国(非美国)公司,但这些公司贡献了67%的罚款总额;罚款逾一亿美元的26个案例中,21个是外资公司,包括西门子、道达尔和戴姆勒等。
第二,博弈美国的司法流程,即使欧洲人也不容易。
美司法机构常在被调查企业内发展卧底,搜集更多证据。阿尔斯通的核心部门就有被“策反”的卧底。
皮耶鲁齐不认为自己犯罪——按欧洲人的理解,企业高管只是按章办事并未中饱私囊,即使企业被判触犯海外反垄断法也不应由个人担责——却仍然不得不认罪,被“重判”30个月监禁。
《美国陷阱》最重要的意义,是提醒中国企业,必须直面全球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进一步认清美国的长臂原则可能给企业及其高管带来的新风险;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必须加强“普法”教育,致力于合规,才能对企业及其高管真正给予有效保护。另外,海外反腐在全球已成趋势,许多发达国家签署了OECD反腐败条约,这值得中国立法者深入思考。
作者:吴晨
编辑:金久超
责任编辑:薛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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