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收入模式产生的制度症结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因此,解决“土地财政”的关键在于改革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土地财政”已成发展障碍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1月2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31304.5亿元,同比增加50%。另据财政部数据,2013年1-11月累计地方财政收入62567亿元,同比增长13.1%。据此推算,2013年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将达到6.9万亿元,其中土地收入占比在50%左右。事实上,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各地的第二财政,土地收入在一些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甚至会超过50%,数据显示,2004年-2012年的9年间,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多数在四成到七成之间,最低的是2008的36.21%,最高的是2010年的71.68%。
“土地财政”的收入模式为地方政府聚集了巨额可支配财力,带动了区域内投资增长,进而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和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间接维护了目前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但同时,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收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不仅带来了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了房地产价格暴涨,地方经济结构畸形发展,也带来了地方政府负债居高不下,债务风险不断攀升。“土地财政”收入模式不仅不可持续,而且已成为今后发展的障碍。
“土地财政”收入模式产生的制度症结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因此,解决“土地财政”的关键在于改革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财税改革总目标和方向是“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围绕破解“土地财政”难题,未来的改革应在以下几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