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现实 社会各方彰显人文关怀
●新修订的《条例》更适应了社会时代形势的发展,体现与时俱进。特别是第七条,面对私家车的普及,现在把儿童乘车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十分契合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条例》修订凸显了未保事业的发展,彰显人文关怀。特别是对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让未成年人趋利避害,在灾难降临的时候,怎么处理,体现了未成年人优先的指导思想,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条例》修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更注重全面的保护。(蒋怀峰 长宁区新华街道青保老师)
●目前市文化执法总队有400个人员,要承担全市的文化影视、广播、文物、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体育、娱乐、行政监察等。这次《条例》修改后,又增加了酒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执法任务,《条例》把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赋予我们,很光荣,也很艰巨。(孟晋 市文化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和青少年健康安全相关的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一直以来是我们质监部门的重中之重。在制定上海市重点产品监控目录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把和儿童健康安全和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相关的童装、文具、体育用品、婴幼儿用品等都列入重点监控目录。我们可以把监管的力量集中到和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高守中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校车问题是社会热点问题,这次能够新纳入到未成年人的保护条例,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交警部门结合自己的职责,在贯彻落实未保条例工作中,将做到:第一,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全面掌握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路线,注意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第二,加强末端的管理,严厉查处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第三,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的传递机制。(季颖秋 市交警总队勤务处)
准确把握 《条例》精神需加以认真贯彻
●我们要全面准确的把握、理解《条例》的全部内容,形成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尽管修改19处,但是作为《条例》来讲,是个整体。市人大作为地方权利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建设工作,从青保立法在全国领先,一直到今天进行了三次修改。我们要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这一部地方性的法规,希望在落实贯彻的时候,千万不能偏废。(薛明扬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条例》中关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国家机关保护这三个方面是比较容易监管的,但是家庭保护的实施应该加强,而且要深入人心。学校可以和社区双方联手做这件事情。我感觉到,作为基层学校来说,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我们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条例》,提高教师的知晓率;二是利用家长会、家长沙龙和家长座谈等形式,提高家长的知晓度;三是可以利用品社课或者主题教育课的形式,组织学生的学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周鹤珍 愚园路第一小学副校长)
●我们有了这个法律后,要考虑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加强自我的保护。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志晨 华政附中高二学生)
●建议有专门的机构接纳一些特殊学生,这些特殊学生不是在《条例》中说的流浪儿、离家出走、孤儿。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导致的,一是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尽监护职责;三是监护人不适宜履行监护责任。非常希望有一些具体的举措,因为他们很特别,有很多的原因造成这些特殊的孩子处境不利。(蒋碧艳 市人大代表、宝山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