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加剧,生态环境退化的风险已经逐步向社会经济各个领域传导,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在此背景下,推进绿色GDP的研究,从方法出发,解决其中的难点,澄清其中的误区,无疑将有助于全社会真正理解GDP数量与质量间的关系,也有助于我们更加迅速地推进“绿色化”发展进程
据报道,环境保护部近日召开建立绿色GDP2.0核算体系专题会,重新启动绿色GDP研究工作。之所以称之为“绿色GDP2.0”,是因为早在2004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曾经联合国家统计局开展过绿色GDP的核算研究,并在2006年发布了国内首份官方的绿色GDP核算报告《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这份将近10年前完成的报告就是“绿色GDP1.0”版。根据笔者手头保存的这份报告,主要的研究结果显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时至今日,尽管我们无法知晓在绿色GDP2.0的版本中,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究竟会有多大,以及占到多少比例的GDP总量,但毫无疑问的是,从传统的GDP核算到绿色GDP核算,这样的研究必然可以帮助我们揭开环境污染背后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的真实面目,也足以让国人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以及绿色发展必要性等问题上有更多的清醒认识。
环境污染“损失”的多重含义
有关绿色GDP,相关的界定比较一致,根据联合国的定义,这就是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简单地讲,就是从现行统计的GD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成本,从而得出的真实国民财富总量。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某个地区今年的GDP总量为100亿元,但是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造成地区内河流水质的严重下滑并带来“损失”,这时如果按照传统的核算方式,GDP总量仍然为100亿元,但如果按照绿色GDP的核算方式,GDP的总量就等于100亿元减去因为河流水质下滑造成的“损失”。这就是绿色GDP的简单核算过程。
不过,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之所以要在“损失”上面打上双引号,这里面有多重含义。
其一,“损失”是谁造成的?显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造成这个损失的行为主体就是市场主体,生产者和消费者,无论是生产和消费,正是基于自身利润/效用最大化的需要,才有了各种生产和消费的活动,也进而才有了各种污染以及污染的负面影响,就此而言,这样的“损失”理应被纳入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考量中,即在收益的计算中予以扣除,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市场主体并不会主动扣除这部分“损失”。为何呢?
“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等
这就引出第二层含义,“损失”由谁承担?理论上,既然生产者和消费者从污染中受益,那就必须为污染造成的损失和成本埋单,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说其他的各种损失和成本都可以由市场主体直接支付,那么唯独这个环境的损失无法做到这一点,原因是,在市场机制无管制的情况下,受污染的河流并不在市场主体的收益/成本决策范围之内,这就给了市场主体一个便利,只享受排污带来的好处,而不必承担其后果。这也就是经济学统称的“负外部性”,其本质是排污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相等,前者远远低于后者。
其三,污染的“损失”去哪儿了?市场主体不承担污染“损失”并不意味着这个“损失”就自行消失了,它依旧存在,去哪儿了?广义上,它进入了社会成本核算体系,即这样的损失早晚都要被社会经济以其他的各种方式消化掉,譬如传导到健康,社会经济就必须付出医疗成本,传导到食品,社会经济就必须付出维护食品安全和风险的成本等等;狭义上,它则是进入了老百姓的“腰包”里,所有由污染带来的“损失”,最终都以成本的方式被纳入到居民的支付账户上,也就是说,最终,生产者和消费者也并没有从污染中占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唯一不同的是,在这个传导过程中,收入的分配结构可能被改变,也就是财富进行了转移。
上述三点表明,环境污染的“损失”有着很强的社会成本属性,在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必然相分离的市场规律下,还原出这个损失的社会成本显然可以帮助我们较好地确定生态环境本身的“影子价格”,从而为实现“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统一打下基础。
真正理解GDP数量与质量间的关系
再回到刚才的那个例子,既然明知道有“损失”,而且损失是由自身来承担的,那么为何不直接把损失计算到GDP中,从100亿元中扣除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传统GDP核算的对象都是市场主体,以及部分的转移支付(教育、扶贫等等),而甚少考虑到“损失”的社会成本属性。至少从目前来看,形成这个核算方式也并不无道理。第一,环境污染的“损失”给社会带来的成本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在初期往往无法真正地体现或爆发出来,那也就无从下手去核算这个“损失”了;第二,环境污染的“损失”一般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物理损失(即环境质量自身的下滑),第二部分是对周边人群的影响(即损失带来的社会经济后果),而到目前为止,基于研究的局限,这两部分“损失”的计算方式上都还存在很大争议,不同的情境设计会产生相差较大的结果。这样一来,相比之下,传统的GDP就显得更加简单明了。
不过,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加剧,生态环境退化的风险已经逐步向社会经济各个领域传导,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在此背景下,推进绿色GDP的研究,从方法出发,解决其中的难点,澄清其中的误区,无疑将有助于全社会真正理解GDP数量与质量间的关系,也有助于我们更加迅速地推进“绿色化”发展进程。
(作者为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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