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遭遇“飞单”的投资者向光大银行讨说法。
上海银监局称,涉事银行在内部控制上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是银行员工推荐的理财产品,合同也是在银行大厅签署,怎么银行突然间就翻脸不认账了呢?”市民于女士拿着这份“血本无归”的理财合同欲哭无泪。近年来,一线银行理财经理,利用银行渠道做私单,已不是个别现象,而这种个人行为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上海最近就发生了光大银行员工“飞单”事件:两名理财经理私售理财产品给众多客户,结果产生无法兑付的风险,涉及的投资者达80余人,金额达上亿元。上海银监局也首次就银行“飞单”公开答复,坦承相关银行在员工管理上存在漏洞,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案 例
VIP客户落入“飞单”陷阱
于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3年10月21日在光大银行真新支行,签约购买了一个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的理财产品,当时该产品是100万元起售,3个月结一次利息。而该产品是她相识十多年的理财经理朱某所推荐的。“她跟我们讲,这是银行内部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只针对VIP客户,并且承诺到时候保本保息绝对没问题”,于女士回忆起当初的决定后悔不已,“我只知道在外面买理财产品会有很大风险,但我不知道原来银行买的理财产品也会让我血本无归。”于女士说,正是出于对银行理财经理的信任,所以便听信了她的话,买了这份名为“瑞昌中央商务区投资基金”的理财产品,并且也是在银行大厅进行了网银转账。网银转账凭证显示,账户的开户行是光大银行真新支行,收款方是上海巽益投资管理中心,而合同上前方的落款也是上海巽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开始,利息的确打到了于女士账上,但从2014年9月起,她就再也没有收到过利息,到去年12月产品到期,连200万元本金也没有拿回来。
市民石先生的遭遇与于女士如出一辙。2013年,他在光大银行真新支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50万元的名为“瑞昌中央商务区投资基金”的产品,年化收益率近12%。2014年5月,收到了两次丰厚的利润后,石先生又听从理财经理的建议,再次购买了100万元名为“四安天城投资基金”的理财产品,约定2015年11月本息一次付清。但令石先生没有想到的是,2014年10月,“瑞昌”到期了,第四次应当连本带息将钱返还给他,但这笔钱却迟迟不见踪影。“四安天城”的情况也是如此,利息和本金都没有了踪影。
于女士和石先生来到银行“讨说法”时,才发现签署的合同里压根没有银行的盖章,这两家基金都是一家名为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名下的。与他们有着相同被骗经历的,都是与银行理财经理有着多年交情的VIP客户。
揭 秘
“飞单”成银行业务员提成潜规则
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几大行在群众心目中有着极好的声誉,所以一般情况下,老百姓还是比较信任那些来自银行的投资理财经理,这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借助银行内部平台,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或非本行授权和达成委托销售关系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这也被称为理财产品中的“飞单”。
而暴露在光大银行真新支行的“飞单”事件并非第一例。2015年6月,媒体曝光了一件发生在广发银行身上总价值767万元的“飞单”事件:2014年,市民黄先生在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的一个支行遭遇“飞单”;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前不久刚刚处置了一个“飞单”的理财顾问; 市民谭先生因为“飞单”,在光大银行珠海分行损失了3000多万元……
尽管上至银监会下至各银行分行,都明文规定不许理财经理“飞单”,但为什么银行“飞单”却屡禁不止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理财经理属银行一线员工,工资并不高,但除工资外,在销售理财产品、保单等金融产品时,会有一定提成。按照银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时,需要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质,让客户充分了解产品。据统计,银行理财产品多投资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证券基金、央行票据等非标资产。但“飞单”产品则主要投资于实体项目,通常是以股权、债券等形式投资于某某企业,或某某项目。还有部分“飞单”产品的投资方向为股市或海外市场,因此风险相对较高。“飞单”产品通常以超高的投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加上个别理财经理可能会故意模糊理财产品、基金等概念,只向客户介绍产品的回报率,回避产品风险,让客户误以为是银行的产品,而受骗上当。理财经理在“飞单”中获得的提成也远远高于银行自有理财产品的提成,这也使得一些理财经理对“飞单”产品的推销趋之若鹜。“飞单”的理财经理一般都是“杀熟”,因为是老客户,甚至是VIP,所以客户才会相信理财经理推荐,并对那些高回报的理财产品不加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