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离开小餐馆近3米后,食客王先生“扑通”一声结结实实摔在地上。摔倒的地方是属于公共区域,还是属于小餐馆管理的区域?这成了王先生能否拿到赔偿的争议焦点。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请。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食客:出门几步摔成十级伤残
那天中午,王先生和表弟等人在浦东陈春路上一家小餐馆喝酒。因为下雨的关系,几人边喝白酒边聊天,一直到下午3点半雨停了,酒足饭饱的王先生才和表弟等人结账先后离开,而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
据王先生的表弟徐先生说,离开餐馆时,自己走在前面,王先生走在后面,两人相距1米左右。刚出门没多远,只听得身后“扑通”一声,回头一看,王先生摔倒在地上了。徐先生说,自己没摔倒,不过地上是挺滑的。他还说,表哥当天穿的是一双拖鞋,那天中午是喝了酒,但不多。
王先生后被医院诊断为右外踝骨折。经法医学鉴定,他是右踝外伤,后遗功能障碍,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