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爱丽丝追着一只穿着背心、拿着怀表还自言自语的兔子,掉进一个似乎永远也掉不完的兔子洞,来到奇境,落英缤纷,林木丰茂……《爱丽丝漫游奇境》问世百年来,被译成170多种语言出版发行,流传之广几乎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戏剧,据其改编的电影、电视剧、动画、音乐剧风靡全球。 在这个故事的发源地英国,“爱丽丝”也成了英国皇室青睐的“座上宾”——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将它奉为经典,它也是如今凯特王妃的至爱,是小王子和小公主们的枕边故事。
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用赤子之心搭起通往内心奇境的桥,他在扉页上写着:“献给一个亲爱的小孩,纪念一个盛夏。”最近,《爱丽丝漫游奇境》新版推出,由作家顾湘全新翻译,俄罗斯人气插画师Miss Miledy、Alexandra创作手绘彩色插图125页,完美重现奇幻迷狂的绚烂梦境。一起看看译者顾湘在翻译之旅中的感受吧!——编者的话
许多人在听到这本书时会说:“哦,那本小孩……的书吗?”也许一开始想说“小孩看的书”,然而对它所受到的推崇有所耳闻,最后含混地说了出来。
小孩真的会喜欢它吗?我不知道。我想我小时候并没有喜欢上它,我记得我被许多其他的书吸引,但这本并没有留下太多印象——我肯定读过。它看上去有太多胡搅蛮缠、疯疯癫癫的“废话”,还有些不知所云的诗歌,它们都像嗡嗡作响的蜂群之雾一样,干扰我“入胜”。小孩喜欢不着边际地跳着说话,也很喜欢抠字眼抬杠,还喜欢发明出除了她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词,频频使用,乐不可支,这本书也是如此。也许对小孩讲一个胡说八道的故事会让她开心,但可能无法取悦不在当场、后来阅读你们之间疯言疯语的记录的小读者。
我变大了一些之后开始喜欢它,但我得承认,有一半的喜欢源自并非直接得来的印象。我喜欢它神秘而怪诞的气息,那很酷,不是吗?孤身闯入梦境的女孩,嬉皮或朋克或哥特式的角色,绚丽、诡异、暴戾,疯狂而理性,冷峻又甜美。艺术家描绘它,每一幕都太好作画;诗人爱它,写它,而它又变成别人的卷首引语;他们为它创作,或者说,它让他们创作, “重要的是谁是主人”,就像胖蛋说的;物理学家和数学家更热烈地爱它, 它描绘他们的那个世界,并在那个世界里放了一个小姑娘,于是他们用它来替各种事物命名:“爱丽丝把手”、“爱丽丝宇宙”、“爱丽丝线”、“柴郡猫量子”……还有电影电视、音乐和电子游戏。
爱丽丝的故事在它本身之外有了许许多多个分身,它自己本身也包含着无数个叠影,然后它就有了或成了一团比它原本更大的迷人的光晕,带光晕的影像,令人目眩神迷。
还有许多人研究它:爱丽丝的身高之谜,还原镜中棋局的每一步…… “想把它弄清楚!”他们刨根究底,有点儿像……《生活大爆炸》里的人讨论《星际迷航》与《指环王》?不过我对许多“定要弄个水落石出!”或是“我看出了新门道!”的讨论都不太感兴趣。有些甚至让我厌烦。
在我看来,一个作品它如此呈现,便是完整无缺的。我更喜欢就那么感受它, 接收它散发的全部信息。而它以外的部分,你可以想象和推测,那是你的事,不关它的事。它含混、暧昧、饱满、丰盛、跳动不安,不该被书呆子气的人搞得扁平干瘪。无数种意思,氤氲环响,不该被谁讲成某一种意思。暧昧不清、无限丰富,就像天使的光环和翅膀。诗歌本身充满歧义和奇境, 被校对修改规整,变成普通的词句,许多人爱干这样的事,寻找或给出唯一的解释。使胡话诗变清晰,自以为是而无益处。我“不想弄清楚”,不是追求更少,而是更多。它本来就不清楚,为什么要把它弄清楚呢?更确切即是更不确切。(我也没有在我的译文里添加任何注释——我满可以写上一些,但我平常讨厌太絮叨的翻译——烦人的评论音轨——何况又不是主人,至于翻译所动的手脚,通过注释也找补不了,只好就这样。)
即使没有变身,爱丽丝本身的形象也令人喜爱,卡罗尔( 在与他的爱丽丝泛舟二十五年以后) 这样描述笔下她的性格:“梦境里的爱丽丝,在你的创造者眼里,你是什么模样?他该怎样描绘你?可爱是最重要的,要可爱与温柔:跟小狗一样可爱,如小鹿般温柔;然后是有礼貌——对谁都一样,无论对方地位高低,伟大或怪诞,是国王或毛毛虫,即便她自己是国王的女儿,身穿金缕衣;再来则是愿意相信与接受一切最荒谬与不可能的事物,展现出只有做梦的人才具备的极度信任态度;最后则是好奇——好奇心强烈无比,而且对于人生感到极度愉悦,这种愉悦只有在童年的欢乐时刻才会出现,因为在那当下一切都是如此新鲜美好,也不知罪恶与哀伤为何物,两者只是空洞的词汇!”
如今我已是个地地道道的大人,被故事中的时间与爱击中。夏天总是最美好,万物闪光,但很快过去。此时夏末秋初,“一天又将尽令人心焦”。镜子外的屋外雪花纷飞,镜中没有寒意(鲜花盛开,溪水流动)。有人开罪了时间,就被弃而不顾在永远的下午六点里。有人倒着过日子,能记得未来。他们泛舟河上并讲了爱丽丝的故事的那天,一八六二年七月四日,那天牛津一带的天气“凉爽而潮湿”,下午两点后开始下雨,乌云密布,最高温度为十九点九摄氏度,但据说卡罗尔和爱丽丝都记错了,他们记忆中那天十分晴朗,阳光明媚。他的年龄是她的三倍整,而他们的年龄加起来是她年龄的四倍。如果这个描述不限定在那时候,他们就会一直按照这个比例生长,她二十岁时他将六十岁,她三十岁时他九十岁……谁说不行呢?有的地方一天起码有两三个白天和夜晚,有时在冬天他们把五个夜晚并在一起,为了暖和些。假如他们一起走,过多久她会和他一样大?多久都赶不上啊——倒退着走就可以。
《镜中世界》第八章,恐怕是爱丽丝的全部旅程中最温柔的一段。有人说白骑士像堂吉诃德……并且在《堂吉诃德》第二部第四章里,堂吉诃德劳烦一位学士给他的心上人杜尔西内娅写辞行诗:“他要学士务必把那位小姐芳名的字母,挨次用作每行诗的第一个字母;全诗每一行的第一个字母就拼成‘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这名字。……堂吉诃德说: ‘就得这样;女人一定要看见自己名字明明白白标在诗里,才相信那首诗是为她作的。’”
卡罗尔也把爱丽丝的名字(Alice Pleasance Liddell)写进了结尾诗的开头(原谅我没有办法使它在中文里仍是一首藏头诗而又仍是原来的诗,我认为不值得为了“藏头”而自行编造新的诗句。顺便说,在有些地方我编造了新的,譬如睡鼠的讲述里M 开头的东西原文是“捕鼠器、月亮、记忆、差不太多”,我擅自改成为“墨汁、满月、秘密、马虎眼”。这样的地方还有一些,都是我权衡的结果。又比如把满是自创机关的诗里的“green pig”写成了中文的“猜”,“这是我的发明”,学白骑士的话说, 也会有点儿滑稽可笑和令人疑惑吗?算了,反正我也愿意当白骑士,护送你一程)。
但公元三百年前的罗马诗人已写过藏头诗,而卡罗尔告诉过插图画家,白骑士不是老头:“白骑士绝对不可以有鬓角,不能让他看起来是个老头。”(然而在最为人熟知的一个版本的插图里,白骑士完完全全是老头。)所以与堂吉诃德的相似之处——比如说笨拙、坚韧、异想天开而又多愁善感——只是相似,多少惹人喜爱的人不是那样呢。
与其说是堂吉诃德,不如说是卡罗尔自己吧,头发蓬松,面容友善,目光温柔,带着淡淡微笑,爱从不寻常的角度想“没用”的事,爱发明东西——卡罗尔的日记里写着各式各样的发明。
白骑士“一只手打着慢拍子,淡淡的微笑犹如一层微光笼罩在温柔而愚笨的脸上”,唱起歌来,“斜阳在他的发间闪烁,他盔甲上的反光耀眼烁亮,令她目眩;马静静地走动了几步,脖子上挂着缰绳,啃着脚边的草;后面森林阴影浓重”——真是温柔得令人心痛的一幕。就算你今日懵懂,不明所以,也希望这一切能像一幅画存在你心里。陪你走到森林尽头,然后告别,希望你别忘了我。
他唱的那首歌,标题深情而歌词貌似戏谑,一个真正体贴温柔、不愿使对方受到一点惊扰或有丝毫压力的人会这样做——想表达我的爱,又不要看起来是真的。
而歌里,年长者平静而诚挚地诉着衷肠与生平苦楚(但毫不渲染苦楚),年轻听者只记挂着自己的事,漫不经心地听着,任凭老者的话流过脑子,有如水穿过笸箩,这也恰似白骑士(或卡罗尔)与爱丽丝之间的状况:他已倾心相诉,不能再多, 而她只希望他的歌别太长,别多耽误她接下来的行程,她满怀期待地看着前方——不用多久,下了小山,过了小溪,她就会变成王后。他的歌并没有打动她,她像所有孩童一样无情,但体贴、有礼貌、善良,也仅仅是这样。
他只能陪她到这里,就要回他的黑森林里去了,他是个受到种种限制的大人,而她自由自在,未来比他的要长。歌里,多年以后,年轻的听者回想起了那个多年前的夏夜、那个悲苦的老头,这是愿望吧,而使年轻人想起老头的、他亲自感受到的苦楚又是多么的微小。
《爱丽丝漫游奇境》
刘易斯·卡罗尔 著
顾湘 译
大星文化·浙江文艺出版社
被淡然处之的悲伤与欢乐并行,化作轻歌曼舞,铺在迷狂的后面,人生则令人感动而已,一如卡罗尔在一篇《祝每个喜欢〈爱丽丝〉的小朋友复活节快乐》里说:“如果有机会能在夏天清晨醒来时听见鸟儿在唱歌, 凉爽的徐徐微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此刻懒洋洋的你眼睛半开半闭,像在做梦似的看见绿枝摇摆,充满涟漪的水上金色的波光粼粼,你知道那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有多美妙吗?那是一种与悲伤相去不远的乐趣,就像因为欣赏了美丽的图画或诗歌,因此让眼泪夺眶而出的感觉。”
此时无论你多大,只当是年长的孩童,我们且顺流而下,人生难道不是梦?祝你快乐, 与时间为友,与爱同在。
作者:顾湘(作家、画家)
编辑制作:许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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