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个省和自治区的名称可分为三类:
一、以山川得名的十二个: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浙江、江西、陕西、山东、山西、黑龙江、青海、辽宁。
二、以城市得名的的七个:贵州、吉林、台湾、福建、甘肃、安徽、江苏。
三、其他八个:云南、四川、广东、广西、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云南省
云南最初只是汉代的一个县名,县治在今祥云县境。相传汉武帝时有“彩云”见于白崖(今凤仪一带),派人追踪“彩云”至此,因置县于“彩云”之南,故名云南。这显然是后人望文附会的说法。三国时蜀汉置云南郡,因郡治云南县而得名。辖境相当今大理白族自治州和大姚、姚安、丽江、永胜、永蒗等县地。八世纪时南诏兴起,不久在唐王朝支持下统一了六诏,唐朝因其所据为古云南郡地,故册封南诏王蒙归义为云南王。自后唐一代所谓“云南”,就是南诏的代称。随着南诏疆域的逐渐扩展,云南一名所指的地区范围也随之扩大。五代两宋时南诏虽已改为段氏大理国,但云南名称照旧沿用,元宪宗三年(公元1253年)灭大理,遂改置云南行省。
云南简称云或滇。滇是因为省会昆明附近一带在战国至汉武帝以前曾是滇国的地方,故名。
▍四川省
唐初设剑南道,辖有今四川省嘉陵江以西、大渡河以东地区,以位于剑阁之南而得名。至德二年(公元751年)分为剑南西川、剑南东川两节度使,简称西川、东川。川是平川广野的意思。岷江流域属西川,沱江流域以东属东川。
宋初将五代时后蜀故地(相当今四川大渡河以东北和陕西汉中地区地)分设西川、峡二路,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分为益州(后改称成都府)、梓州(后改称潼川府)、利州、夔州四路,合称“川峡四路”,后又简称四川路。元代始合四路置四川行省,将汉中地区割隶陕西省。简称川。又因省境西部在春秋战国时为蜀国地,故又简称蜀。
有些书上说四川得名于境内有长江、岷江、沱江、嘉陵江四条大川,那是错误的。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五代时始称今广东、广西地区为广南,以其地在三国孙吴和两晋时代为广州之地,居中原之南而得名。北宋初分全国为若干路,即以广南为二路。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分广南路为东、西二路。终宋一代简称广南东路为广东路,广南西路为广西路。元以宋广东路地置广东道宣慰司,隶属江西行省;分广西路地为广西两江、海北海南二道,隶属湖广行省,即不再用广南东、广南西之称。明初始以元广西两江道建广西省,广东及海北海南二道合建广东省。1958年改广西省为壮族自治区。
两广为古南越地,“越”一作“粤”。后人以“越”称浙江,故以两广称两粤,称广东为粤东,称广西为粤西。广东即简称粤。广西则以自宋至清治所皆在桂州(宋)即桂林府(明、清),故简称桂。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元五世纪初,匈奴贵族赫连勃勃根据《史记·匈奴列传》的记载,自以为是夏后氏的后裔,故而把他所建立在今河套地区的割据政权,定国号为夏。夏亡后,北魏在夏国的都城统万城(今陕西靖边县红界公社白城子)置夏州。九世纪末,唐朝因夏州党项羌拓跋思恭参与镇压农民起义有功,授夏、绥、银节度使,封夏国公,子孙世据其地,传至十一世纪初,建立了东起河套、西包河西地区的割据政权,国号大夏,定都兴庆府(后改名中兴府,今银川市)。宋人因其在中国的西部,称为西夏。
十三世纪中叶元朝以西夏故地置西夏中兴行省(简称西夏或中兴行省),旋又取夏地安宁之意,改称宁夏行省,宁夏得名始此。不久,撤销行省,改中兴府为宁夏府路,隶属甘肃省。
明置宁夏巡抚,为陕西四抚之一;又置宁夏镇,为九边镇之一。巡抚、总兵皆驻宁夏卫城(今银川市)。清初裁宁夏巡抚,改宁夏卫为府(治宁夏县),属甘肃省;置宁夏将军,辖西套蒙古阿拉善、额济纳二旗。
1913年裁宁夏府,改宁夏将军为护军使,1921年又改护军使为镇守使。1928年割甘肃省的宁夏道(1914年由朔方道改)合镇守使所辖西套二旗改置宁夏省。1954年撤销分别并入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割甘肃省银川专区及附近回族聚居区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
▍西藏自治区
七世纪初,统一西藏高原的吐蕃和中原唐王朝已经建立了密切的政治关系。元时称西藏地区为乌斯藏(斯一作思),设有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等,隶属于中央的宣政院。“乌斯”是藏语“中央”的意思。“藏”是“圣洁”的意思。
明时在西藏地区设有乌思藏、朵甘二都指挥使司。清代称东部察木多(令昌都)一带为康(喀木),中部拉萨一带为卫(即乌斯的切音),西部日喀则一带为藏(阿里包括在内)。康熙末叶为准噶尔所侵据。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用兵平定。因其地在中国西部,遂称西藏。雍正初定川藏、青藏境界。五年(公元1728年)清政府派驻藏办事大臣进驻拉萨,直接监督西藏地方政府。乾隆十八年(公元1793年)清政府公布了著名的《钦定西藏章程》,西藏遂正式成为政区名称。
辛亥革命后称为西藏地方。1956年成立自治区。简称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从公元前一世纪起,西汉政府就在今新疆地区设置了西域都护府,统辖天山南北、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东汉魏晋改都护为长史,东晋以后又设置了高昌等郡县。七八世纪时唐朝在这里设置了伊、西、庭三个州和安西、北庭两个都护府。两个都护府的辖境曾西抵里海、咸海。
十七世纪中叶以后,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游牧于天山北路;同时又控制了天山南路的维吾尔族,并经常出兵同清朝争夺蒙藏等地,是当时我国境内与清朝相对峙的一个强大割据政权。1755年(乾隆二年)清朝平定了天山北路的准噶尔部,1759年又将天山南路收入版图,1762年设伊犁将军驻伊犁城,统辖天山南北路。尽管伊犁将军的辖区,在此以前长时期都是中国的领土,但对清朝而言,却是新开辟的疆土,故习惯上被称为“新疆”。1884年(光绪十年)将伊犁将军辖区改建为新疆省,新疆才成为正式政区名。1955年改建为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
▍内蒙古自治区
蒙古原为部族名。始见于唐代记载,是室韦族的一部分,部名“蒙兀”,一作“蒙瓦”。宋、辽、金时代译作“萌古”、“盟古”、“朦骨”、“盲骨子”、“蒙古里”。十三世纪初,蒙古部成吉思汗统一大漠南北各部,建立蒙古汗国,此后凡与蒙古部同一语系的民族,统称蒙古。明初推翻元朝后,中原人称退居塞北的蒙古族为鞑靼或瓦剌,蒙古人仍自称蒙古。
进入清朝,除布里雅特蒙古为沙俄所占领外,其余蒙古各部都在清朝版图之内,被编成盟、旗,统属于中央的理藩院,并由各盟旗附近的驻防将军、都统或大臣分别予以监督或管辖。其时习惯上有内、外蒙古之称。所谓内蒙古,一般指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内扎萨克六盟、二十四部、四十九旗和归化城土默特二旗(《清会典》、《清通考》、《圣武记》等),也有专指内札萨克六盟不包括归化城土默特的(《蒙古游牧记》、《清史稿》)。察哈尔八旗自成一区;呼伦贝尔隶属于黑龙江;口外诸牧厂隶属于内务府、太仆寺;套西厄鲁特二旗有时列入外蒙古,有时自为一区;都不在内蒙古范围之内。晚清以后,始用内蒙古一词泛指大漠以南、长城以北,东起哲里木盟,西至套西厄鲁特的所有盟旗牧场。
从清季至民国初,将哲里木盟分别划归奉、吉、黑三省,其余五盟和察哈尔八旗及各牧建立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区,套西二旗划归甘肃。国民党时代将热、察、绥三特别区改建为省,套西划归新建的宁夏省。从清初至此,内蒙古始终是一个地区名。
1947年将当时东北境内已解放的呼伦贝尔、哲里木等盟旗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才正式成为政区名。全国解放后,原热、察、绥、宁等省的蒙古地区先后并入本区。
作者:谭其骧、王天良、邹逸麟、郑宝恒、胡菊兴
编辑:陈瑜
来源:微信公众号“文化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