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夜读之后联想出来的一个话题。记得小儿在初中读预备班开始,我与他就有了一个一起夜读的习惯。灯下长则半小时,短则十五、二十分钟,把中外的一些典籍,按照自然段落,天天坚持读一点。自然段落的篇幅有长有短,我们约定,遇到长的“不叫”,遇到短的“不笑”。这样坚持了这么多年,不知不觉也把论语、孟子和老子读了一遍。有关历史的,当时选的是可看作 《通鉴》 简版的 《纲鉴易知录》,现在也已读到了汉武帝。
前不久,正好读到“公孙弘对策”的那一段。其中有公孙弘的几句话:“臣闻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这几句话,没有什么特别,在中国典籍里,其实到处可见,称之为“套语”也不为过。字面上也简单得很,顺着一说,当天的夜读也就结束了,只不过小儿离开书桌的时候发了一句议论:“那时候的民众真自觉啊。”当时,也没多在意,漫而应之曰:倒也是。古来中国人说到尧舜之世,就像西方人心 目 中的“黄金时代”,往往是“借古”寓理想,“当不得真”。
不过,说来也怪,那一晚杂事忙完,躺在床上的时候,却不知怎地又把小儿的那句议论想了起来:凡事“自觉”为佳。至于奖勤罚懒,赏善惩恶,那么到底是由奖罚而来勤懒,还是由善恶而来赏惩呢?有言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读书是“自己的事儿”,不是“做给人看的”。再说得更切身一点,安全总应该更是“自己的事儿”了吧,但不少人“要钱不要命”,取利而舍身,这又如何说呢?为了身外之物,连最为切己的东西,也做不到“自觉”啊,这不奇怪吗?
这一想,就丢不开了,便重新把公孙弘的那一段话来细细地通读一下。公孙弘的理想是,民众的“劝善”(这里是勤勉为善的意思) 与“不犯”是第一位的。这里有一大关键,就是那段话的最后一句:躬率以正而遇民 (对待民众之谓) 信。这是对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而言的,有了在上的“正”与“信”,那才可办到。正与信之中,自然而然地包蕴了爵赏与刑罚。民众做了好事善事,民众可以不去想到爵赏,而爵赏必至,这就是“正与信”。如果有人做了坏事恶事,不必多方呼吁、“多年上访”、奔走不懈,而刑罚必至,这也就是“正与信”。渐渐地,民众相信的是“正与信”,爵赏与刑罚当然就会自然而然地“隐没不彰”,所谓的“不贵不重”即谓此。
一个社会,如果“爵赏”要靠争取才能求得,对于恶事的惩罚也非得千辛万苦靠争取才有“沉冤昭雪”的一天,那总还不能说是进入了理想的境界。“争取”的社会,善恶是随着奖惩而来的,有时候“善”是为了“奖”而善,这就大打折扣;而“恶”呢,为了逃避“惩”,更可能“恶”中加上“诈”,那就更是变本加厉。真正理想的境界,凡事还是自然为佳、“自觉”为佳。我总忘不 了 中国有一句老古话,叫做“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说的其实也是一个“不用争取”的理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