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阿乙 右:郑小驴
一想到整整小我十岁的朋友郑小驴,我就想到“活力”。很多作家对自己肉身上出现的衰竭安之若素,有的还可能对病态沾沾自喜。郑小驴从里到外,从根子到表象,都是蓬勃的。好像不竭的水源,或者是一种拱破土地的植物。这样的意气风发的作家似乎不多。在他们身上,我看见饰演斯坦利·科尔瓦斯基的马龙·白兰度的形象,看见最近热映的《波西米亚狂想曲》里皇后乐队主唱的形象。我看见他们穿着白背心,将衣服扎进裤腰带内。如果有袖子的话,还挽起袖子。他们习惯挺起上身,走路时高视阔步,遇有台阶,必然几步蹦上去。
他们喜欢驾车、长跑、游泳、旅游、摄影,喜欢体量或大或小的冒险。
这种活力(或者说躁动)还体现在郑小驴是一名文学上的淘金者。2011年春天,我在《天南》文学双月刊工作,看到郑小驴的自由来稿。这是我和他从此认识的机缘。正是在那则名为 《弥天》的短篇里,我看见一位25岁青年作家惊人的成熟度。通过小说里“我”游移的视线,读者自然而然地进入到一个存在已久的乡村世界,感知到其中的颜色、力度、气味。这种可感知的程度很深,以致让人觉得自己能够在其中呼吸。比如:“那头老黄牛正立在浑浊的水田里,用尾巴驱赶叮在身上的牛蝇。牛蝇嗡嗡嗡飞起,很快又落在它背上”,“那天是个好天气,满山映山红姹紫嫣红,甚是好看。映山红微酸,清甜,吃多了,舌头会变成紫色,猛地伸出来骇人”。谢有顺是国内比较有成型小说观的批评家,他有一个重要概念是 “地方”,也就是作者要有自己的一块根据地,有一块像福克纳笔下约克纳帕塔法县那样邮票大的地方。我当时认为,在郑小驴背后有这样一个故乡的后盾。后来在听说他祖父是一名道士后,就更加认为他具备这方面的优势。我甚至一碰到他,就建议他从这里起飞。“把那种只有在残雪、格非那里存在的秘密写作技艺继承下来,将一个文学性的而不是故事性的乡村世界搬到纸面上来。”我说。我不知道这样盲目的建议会不会给他构成一种压力。
今天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郑小驴,更多表现的是一种多样性,是转换、游击、探索、尝试、不确定。2013年11月,北京市作协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为郑小驴的长篇《西洲曲》举办研讨会,强调:80后自身作为独生子女一代,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很深,但他们自己对这一题材却很少涉及。“《西洲曲》可谓填补了这一空缺”,“作为从小受计划生育影响的85后,在处理这个主题的时候,郑小驴选择了一种更为直接的视角,强调在场感,展示出作家强烈的人文关怀精神和批判意识”。六年后,郑小驴完成的另一部长篇《去洞庭》,按照同龄作家文珍的评论,是作者写得最复杂的小说,完成度大概也是最高的,“而个人更感兴趣的,也许是他对那些生活中我们早已司空见惯的坏人坏事的真实看法”,“这一幕幕都像是电影的分镜头”。我的看法是这部小说代表了一种写作上新型的混搭,一种文学强烈意志和通俗的结合:“在路上”+“小报噱头”。有凯鲁亚克的意思,有青年人的冒险,剧情惊心动魄。我被它叙事上迷人的速度一直拖拽着。因此我想它也会对别的读者构成一种必欲一探究竟的诱惑。算上郑小驴出版过的小说集《1921年的童谣》《痒》《少儿不宜》《蚁王》以及随笔集《你知道的太多了》,你会感觉他的发挥虽然不很均衡,但还是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样的发挥不时得到韩少功、阎连科、残雪、毕飞宇等先生的称赞。不过给人的感觉就是走位飘忽,有时作品之间甚至起到互相妨碍的作用。这种飘忽让我想到1983年的高考作文题:根据《这下面没有水,再换个地方挖》这幅漫画,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这幅漫画的指向性、褒贬意图是明显的。今天,在郑小驴身上,我也看见他不利的地方,就是风格的缺失。这种缺失,导致外界无法对他进行有力的归纳,无法将他一次性有效地定性。这种迟疑带来一种现实:郑小驴是同时代写得最好的一批人之一,却始终无法获得充分的承认。在今天,在郑已经33岁、已经持续写了12年的情况下,我能感知到他身上正在出现恍惚和焦虑。这种焦虑甚至干扰了他写作的分寸。与之相对的是,他的一些同龄人非但风格明显,有的甚至已经在巩固风格之后,逐渐进入退休状态。像爱伦·坡在小说里写的那样:“靠已经获得的荣誉安度晚年”。我不知道这种风格的缺失,或者说摇摆不定,由作者缺乏计划性导致的,还是由作者本身是多血、热情的气质决定的。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我打算为郑小驴这一不利的局面做一辩护,这也是为我自己作辩护。我和他一样,在写作上见异思迁、喜新厌旧,不怎么管得住自己的欲望。
我无意攻击那些风格稳定的作者,恰恰相反,我常用他们来警示自己的贪婪。不止一位名人,不止一位先师,提出“人生有限,人只应做好一件事”的说法。似乎“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从创作策略上,风格稳定者选择了一条谨慎、谦逊的道路。他们或者对自身长短有自知之明,知道固守于一处,将擅长的事做到极致;或者有意藏锋,务使精力用在一处,有十分才能只取用其五,做到从容自若,游刃有余。从传播效果上说,风格稳定者易于在批评界、出版界和读者那里得到总结,易于给人留下辨识度。有时,这种明显的传播效果还会反过来指导创作者去自觉建造风格的大厦。有的作者不惮于十几二十次地重复自己的小说内容和结构,几乎构成自我抄袭。这样叠加只会在读者那里强化对他的印象。我有时想,我看过那么多电视广告,并未记下几个,洗澡时脑海却总是袭来“恒源祥,绒线羊毛衫”的广告语。说明它当初用不停重复迫使我记忆下它。有时我会被当做一名风格稳定的作者来认识。这主要是因为我出身于县城警察,因而容易被当成一个“犯罪小说”作家(有时是悬疑)。外界对我同时是一名存在主义文学的亲近者、一名无神论者、一名博尔赫斯的崇拜者、一名意识流爱好者、一名装置艺术爱好者、一名失败的爱情小说作者、一名心理小说练习者、一名随笔作者,缺乏认识。郑小驴和我一样复杂,他有一部分写作资源得益于湖湘文化,得益于湘西农村那《搜神记》一般的神秘感;另有一部分写作,持续保持对公共政策、公共空间的关注和反思;还有一部分,就是他本身是一名游走在湖南、北京、海南的青年,有足够的流浪经验可供书写。现在我们看到他对犯罪小说的热爱。有时阅读也会干扰他的志向。他读的书杂乱无章,这就好比天空中多处出现击掌,使他四处张望。最近他拿起《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研读,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坚持到底。有时候我想对他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使我们形象涣散掉的正是我们什么都兼顾一下的写法。正是我们那不死的热情,或者说是多血质、旺盛的精力,以及贪心。
我得出一个让郑小驴并不会愉快的结论:他还是“潜能”,他还处在制造、孕育一个更准确、更合理、更神圣的郑小驴的残忍的过程中。他还在寻找那个使自己喷薄而出的渠道。也就是说,写作对他来说,是一场可怕的持久战。有很多年,他得到的还会比别人少。但风格恰恰诞生于此,对福楼拜而言,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战争。
没有找到风格,和很早就找到风格,并无特别的优劣区分。不过我更钟爱漫长寻找的过程。我记得在智利,汉学家莉亚娜教授对我讲发生在墨西哥的一个故事。她讲到一半,我不算礼貌地说自己听过。大意是:渔夫在海滩晒太阳,富人对他说:“你为什么不去捕鱼呢?”渔夫说捕过了。富人说捕过了还可以再捕,这样就会积累财富,收购船,然后开船厂,然后就像我一样富裕了。渔夫问:“像你那么富干吗呢?”富人说:“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海滩散步、晒太阳啊。”渔夫说:“您瞧,我现在不就是在晒太阳吗?”
这个故事太过机智。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两种晒太阳并不一样。很早地建造自己的风格,和直到最后才找到自己的风格,也完全不一样。后面的一种意味着前途、光明和丰富。前边的一种代表的是早熟与捷径。可能有单调的副作用。一个人早早走在自己的墓地,未必不是在降低自己的可能性。
作者:阿乙
编辑:谢娟
责任编辑: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