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自贸区成立5周年到来之际,今年浦东将牵头《上海自贸区条例》修改起草工作,加强自贸区法制保障,推进重大改革成果制度化,同时拟出台自贸区投资者异议审查制度。这是记者今天从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上得到的消息。
作为自贸区的基本法,《上海自贸区条例》自2014年8月1日颁布以来,在保障自贸区自主创新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记者了解到,去年浦东新区政府开展了上海自贸区条例修改需求调研,调研了立法部门、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6家代表企业,2家法律、会计专业服务机构,以及10多位中外专家学者,形成了调研报告。去年底,以自贸区管委会名义申报的上海自贸区条例修订项目被市人大常委会列入2018年度立法计划。5月18日,上海市召开自贸区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会议,正式启动自贸区条例修订工作。
此次条例的修改是基于自贸区不断发展的现实考虑。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陆方舟表示,条例颁布后,浦东经历了一轮自贸区扩区,实施范围从原来的28.78平方公里拓展到120.72平方公里,原来实施区域全部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区后,既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有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方式等都有调整,这些都要进行修改,与时俱进。
自贸区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也将以法律形式落地成文。陆方舟表示,2013年以来,自贸区在投资体制改革、贸易监管模式、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形成了一批改革创新重要成果。比如“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等,《条例》修改将充分固化、完善这些制度创新内容。
记者了解到,《条例》的修改将充分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先进经验,对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环节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本市营商环境综合竞争力。同时,《条例》也将充分反映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发展新趋势,对标国际经贸新规则,继续推动对外开放压力测试,进一步形成适应经济更加开放要求的试点经验。
通气会同时透露,浦东拟出台自贸区投资者异议审查制度。参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规则》,投资者若认为浦东新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提出异议审查申请。
作者:徐晶卉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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